2.中韩两国结婚条件比较
基于两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的相同,两国在结婚要件上存在众多相似之处,但又有一些区别。
(1)相似之处
都实行一夫一妻制。结婚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有配偶者不得重婚,是现代社会除伊斯兰教国家以外,各国普遍实行的原则。我国与韩国在此规定上是相同的。但是对于重婚的性质认定不同。
都规定了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当前各国的法定婚龄,如果以18岁为界,大体可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高者即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左右,如澳大利亚、瑞士;中者即法定婚龄为男女各18岁左右,如德国、英国;低者即法定婚龄为男女均在16岁以下,如阿根廷、西班牙[2]。
都规定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现代各国的立法中,都有禁止一定近亲间结婚的规定,区别只是因为各国的风俗、习惯的差异,限制范围的宽窄程度有所不同。
(2)不同之处
立法模式不同。我国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规定在《婚姻法》中,既包括婚姻法规范,也包括家庭法规范等;而韩国关于婚姻家庭没有单独的立法,而是在《大韩民国民法》中以婚姻、父母与子女、监护三章对婚姻家庭关系作出调整。此外,《大韩民国国际私法》中的第六章,即“亲属”对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单独加以规范。
是否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不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但是对于何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没有明确列举。而韩国不仅没有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反而规定“禁治产者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可以结婚”,“禁治产者”是指“丧失心智的人”(《大韩民国民法》第12条),类似于我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疾病不是禁婚事由,但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可以为可撤销婚姻事由。
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不同。我国《婚姻法》仅限制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直系血亲以外的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禁止上述近亲结婚,这不仅是伦理观念和自然规律的要求,也是优生的要求。韩国的禁婚范围比中国广得多,规定8亲等以内的亲属之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姻亲之间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远大于我国;此外还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包括一定亲等的血亲的姻亲、姻亲的血亲、姻亲的血亲的姻亲、养亲的血亲养亲的姻亲。
法定婚龄不同。虽然两国都有法定婚龄的规定,但是韩国的法定婚龄为18周岁,低于我国的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并且其法定婚龄也低于成年年龄,且对男女的年龄要求都一样,体现了婚姻中男女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在中国的立法当中,由于历史的原因,法律对于男性与女性的要求并不一致。
是否允许未成年人结婚不同。韩国民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低于其成年年龄的,未成年人在得到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我国规定的法定婚龄已超过成年年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