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同效力动态变化研究

  
  二、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合同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合同内容。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除合同内容变更外,还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即我们通常说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效力动态变化并不涉及合同主体或合同内容的变化,即在合同主体和内容均不变的条件下考察构成合同效力的因素发生变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因此,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不同于合同变更。

  
  三、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包括法的对象效力,即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具体的说就是法对什么人、什么组织有效;法的空间效力,即指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法的时间效力,即指法效力的起止时间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而合同效力动态变化是指合同效力随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变化会发生怎样对应的变化。可见,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是两个有着质的差别的概念。但是,合同效力评断体现法的价值取向,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及时间效力发生变化,也可能带来合同效力的变化。如果说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一般较为稳定,对合同效力影响不那么明显,而法的溯及力则表现的比较明显的,新旧法律对合同效力有不同规定,随着旧法的废止,新法的颁布,合同的效力可能发生重大的改变。因此,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合同效力动态变化必然要研究法的效力。

  
  四、影响合同效力变化的因素

  
  (一)影响合同效力变化的因素

  
  1、法律因素

  
  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适时的对价值体系做出调整是必要的。由于立法的变化、新法的实施及旧法的废止,导致成立的合同因适用新旧法,效力认定上出现不同结果。如:成立的合同依据成立时的法律为有效合同,而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新实施的法律为无效合同等。

  
  2、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

  
  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变化也会带来合同效力的变化。如:在可撤销合同中,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知道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诉讼进行中,对方对欺诈事项进行补救,消除欺诈因素,即赖以撤销合同的因素不复存在。这些因素往往是合同外部事实,诸如追认行为、事后取得处分权事实、签订合同后取得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等。

  
  3、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共同作用

  
  即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存在法律因素及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外的其它事实的变化。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