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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3)初步评估及处置

  
  如果尚未泄密但存在可能泄密的情况的,应责成相关人员立即采取保密措施,如涉及人为过失的,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责任;

  
  如果确实存在泄密情况的,保密员及相关法务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对泄密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企业能够和可以采取的措施等重大事项作出初步的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提交企业领导做决策参考。

  
  2、应急

  
  (1)组成紧急情况处理小组

  
  重大泄密事件应组建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小组由商业秘密管理单位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外部律师等组成,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措施。

  
  (2)转换保护方式

  
  针对泄密的程度和状况,可考虑采用申请专利或版权登记等方式对已经受到威胁的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3)对涉嫌泄密的员工采取调离措施

  
  即将该员工调离原有工作岗位,使其不再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同时对其加强保密教育,防止泄密的发生或泄密范围的扩大。

  
  (4)对商业秘密获取方发函警告

  
  在必要时对可能获取或已经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方去函,警告其获取的内容属公司商业秘密,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主动与公司寻求和解。

  
  (5)在存在侵权方且侵权方同意支付赔偿的前提下寻求和解

  
  在泄密结果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避免商业秘密泄密范围的扩大、造成进一步的损失,和解是可以优先考虑的方案。在制定和解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侵权方的资产、信誉和同意支付的赔偿金数额等情况,分析和解成功的可能性,制定最佳和解方案,同时充分收集和准备证据,做好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准备。

  
  3、寻求法律救济

  
  为最后采取的手段,包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寻求行政保护、向法院起诉寻求民事保护、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刑事保护等,法律依据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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