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大危机后建立了卡特尔金融体制,划分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三大类。这种模式经过40至50年的发展,强烈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另外一方面,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后,随着科技进步,电脑网络技术,特别是通讯的进步,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益强烈,证券机构也好、商业银行也好都需要破除分业经营,要搞混业经营,进行规模经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这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出现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总统、政府就开始推进破除分业经营的措施,上个世纪70年代采取了一些措施,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的政策。
新自由主义政策最有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就是以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为目标确立的一个原则。拉美发生债务危机以后,为了促使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进行经济改革,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专家、官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威廉姆森(JohnWilliamson)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10条政策措施,包括:实施利率市场化、采用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实施贸易自由化、放松对外资的限制、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等,称作华盛顿共识。美国学者诺姆?乔姆斯基在其《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指出:“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指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在里根及其后续继任者的极力推动下,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以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为目标的“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Consensus)在拉美和西方国家迅速推行。
在70年代中期,美国等西方国家开展了一场强有力旨在破除各种特定管制的的政治运动和法律改革。里根当时说了一句话,“政府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问题所在。”意思就是政府不要管,主张用市场机制修正市场本身。古典自由主义反映在经济领域的先驱者就是亚当-斯密,他提出的理论就是对市场尽量不要去干预,因为市场主体在利益动机的刺激下,他们会自发调整自己的行为,否定国家干预的古典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认为经济领域完全由利益法则支配,利润最大化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最高宗旨。但是,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彻底摧毁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一致”的功利主义学说,标志着否定国家干预的古典自由主义在实证意义上的失败。亚当斯密的理论受到质疑。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影响下,美国政府开始全面干预市场,如工资和价格管制、食品配给、新闻审查。基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形成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金融领域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技术进步,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全球化,显然凯恩斯的理论又不适合了,因为要强调规模、强调自由,这时候新自由主义得到了全面复兴。
自由主义不光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整个政治学上、文化学上都有自由主义,特别是古典自由主义。自由思想本身就是西方文化的传统。在上世纪20、30年代新自由主义开始萌芽,开始产生,但那时凯恩斯主义是正统理论。现在哈耶克很有名,但那时被凯恩斯压制住了,直到70年代以后,哈耶克的理论才被传播开来。
新自由主义学说认为:社会的弊端主要是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主张实行新的自由放任政策。新自由主义学派有两个最主要的派别,一个是奥地利学派,一个是芝加哥学派。奥地利学派由奥地利人卡尔-门格尔(CarlMenger,1840-1921)1871年出版《经济学原理》为标志而创立。后经米塞斯(LudwigvonMises,1881-1973)、哈耶克(FrederickA.Hayek,1899-1992)等人发展为一门显学。门格尔提出了主观主义、边际主义的概念,认为由无限充满变量的人作为主体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是不可预测的。米塞斯创造性的提出了货币理论,解释了商业周期,把萧条和繁荣现象与政府出于政治目的操纵利率和货币供应量联系起来。被誉为“当代自由主义大师”、毕生与自己的朋友和论敌凯恩斯打笔仗的哈耶克反对凯恩斯的中央计划主张,认为国家干预会导致传递错误信号,使资源配置扭曲,只有“市场是有效的信息体系”。
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是比任何一种命令经济都更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以其代表人物西蒙(HenryC.Simons,1899-1946)教授和奈特教授(FrankH.Knight,1885-1972)1927年加入芝加哥大学为肇端,吸引了众多的古典自由主义学者,一批伟大的经济学家脱颖而出,其中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勒(GeorgeStigler)、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
在金融领域,麦金农和肖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理论”。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教授罗纳德?I?麦金(RonaldIMcKinnon)和爱德华?s?肖(EdwardS.Shaw)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于1973年出版了各自的著作。都提出了发展中国家走金融自由化道路的激进主张。金麦农的著作是《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由布鲁金斯学会出版;肖的著作是《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他们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断,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欠发达归咎于金融抑制。在他们看来,经济发展的前提是金融不能处于抑制状态.为此他们主张"深化"金融或在有关国家推行金融自由化。他们认为:1、金融自由化可以产生资源分配效益、规模经营效益和动态效益,从而使金融市场的运作更有效率;2、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不需要政府干预;3、主张使金融市场脱离传统法律的限制。
新自由主义最终推动了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的金融革命。新自由主义为经济分析法学派提供了理论基础。经济分析法学是20世纪60年代肇端于美国,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范式和方法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学问题的法学流派。其代表人物分别为创始人、因提出“交易成本”理论而享誉学界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R.H.Coase)和该学派的集大成者、出版了名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波斯纳(RichardA.Pos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