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高度重视湿地科学的基础研究工作
湿地在全球生态环境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湿地研究是国家战略层面上的一项重大和紧迫的问题。基于国家的生态安全、水安全、生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必须加强对湿地科学的基础研究工作。2002年“我国沼泽湿地数据库”在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建成。科研人员较好地解决了全国湿地分布动态遥感解释、沼泽湿地背景环境等数据子库等关键技术,进而建起了一套完整的我国沼泽湿地数据库。这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和深入研究我国的湿地。
虽然我国湿地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湿地科学基础理论与方法论上和欧美等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束缚了我国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工程技术方法的研究,难以实现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很多重要的湿地保护区仍面临着严重退化的威胁。我国湿地退化的严峻现实,已经危及到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是我国目前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我国的民生大计和国际声誉。鉴于东南亚海啸带来巨大灾难的教训,湿地退化、保护和恢复已成为当前国际湿地研究的学科前沿领域和热点问题。国家必须加强沿海湿地和红树林保护工程,加强对全球气候变化极其重要的三江源地区的湿地保护工作。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要高度重视湿地科学的基础研究工作,不断加大对湿地科学基础研究工作的财政投入。
(三)要对湿地保护工作建立统一合作机制
湿地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同时又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因此,湿地的保护与管理也应统一、协调。在我国,多年来围绕湿地保护与管理问题上的一个突出的矛盾是管理体制不顺。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牵涉面广、部门多,至今尚未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比如近海捕捞一般由渔政部门管理,滩涂植被及水产资源则由水务部门管理,而保护区管理处仅负责生态环境和鸟类保护。这种沿袭旧制度下的管理体制,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容易因在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目标不同,利益不同,影响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因此,建议相关各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协调、综合科学管理,把湿地保护得更好。
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一个综合生态系统,其保护和管理必然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已是当务之急。应当按照生态系统管理思想,建立协调管理机制,成立合作管理机构,对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进行跨部门的综合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跨部门管理不是部门行政权力的重新分配,而是部门行政权力的有效协调和整合。湿地自然保护区跨部门管理涉及多个管理者之间以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复杂的关系。因此,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各省、市地方政府及部门积极配合,组建成立全国统一的湿地保护与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调控协作、联合行动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和管理湿地。我们应当在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特点的具体合作机制,努力将生态环境合作融入国家经济一体化的整体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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