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首先是位公民而后才是律师
谭敏涛
【全文】
在“李庄案”尘埃但是未落定之际,我又想起在“李庄案”二审宣判时,关于李庄假认罪的新闻报道及评论被屏蔽之事,为此我专门书写了《我为屏蔽李庄“假认罪”报道感到痛心》一文,对此有网友留言说,李庄不能代表中国律师,判处一个李庄,无关乎中国律师的职业声誉,判决一个李庄,中国法治的进程丝毫不会减缓,今日,我就此作出回应,以请教于大方之家。但求可以在关乎“李庄案”的社会影响方面达成一点共识,也算是祭奠我前期关于“李庄案”的所有评论及思考。
第一、李庄,首先是位中国公民,而后才是中国律师。有网友留言:“一个李庄不能代表中国律师,判决一个李庄不能否定整个律师制度”,对此,我认为:单独的个体是不能代表一个整体,就如一位中国公民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一样,但是,也就是这样的集体主义思维,导致了我们国家个人权益的被严重忽视,而多个个人权益的被忽视所导致的将是整个国家的漠视公民权益。放在“李庄案”中,一位律师被违法裁判有罪,最终可能导致的是这个国家的律师职业走向终点。当然,我的这份担忧于现在看来有些杞人忧天,因为,在“李庄案”之后,中央决策机构基于律师职业的被误读和误解做了一些努力,例如中央电台的“走进中国律师”节目就极尽宣扬律师的积极作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肯定律师的价值,但是,唯独欠缺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业务方面的报道,以这样的方式走入中国律师,未免不能全面映衬民众对律师的认知和体察,而 “李庄案”对律师的职业荣誉修正未免也不能尽善尽美。但是,对于中央的修补政策,我还是持乐观态度,毕竟,否定律师职业的不是中央,更不是普通民众,而是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也是因为他们,中央被蒙蔽,民众被误导,所以才有了律师被判刑。
第二、律师不代表正义,更不是邪恶的守护神。律师假如代表正义,检察官假如亦代表正义,那么法院的审判关乎什么?现在“李庄案”想必已经解禁,我们可以谈论关于“李庄案”的是是非非,可以探究“李庄案”的前因后果,可以思索“李庄案”的社会影响,可以明证“李庄案”的政治操控,可以知晓“李庄案”不仅仅关乎一位律师的命运,更是千万中国律师及中国民众合法权益保障的基石。对于前期的屏蔽“李庄案”报道,根据网络时代的越加蒙蔽的新闻越难得到民众的信服和认可的观点,“李庄案”的被屏蔽到现在的解禁,想必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也深谙“李庄案”不是遮遮掩掩就可以让民众认可,让学界赞同,让律师界信服,所以他们解禁了,所以我们可以论说,所以我可以在此再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