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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中国会记得你们吗?

律师,中国会记得你们吗?


洪流


【全文】
  
  2009年12月4日是第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晚8:00由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12.4特别节目——《法治的力量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暨揭晓晚会》在CCTV-1播出。2009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孟昆玉——北京市交管局宣武支队民警;唐景芳——勇斗逃犯的智慧老人;杨竹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宜栋——替父还债的老人;湖北长江大学救人的大学生团体;易满成——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燕子乡司法所所长;马勇——家园的守护者;陈燕萍——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宝艳——“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办者;王家福——民法界领军人物;孟昆玉,男,28岁,北京市交管局宣武支队民警。

  
  这里面,有法官,有检察官,有警察,有法学家,有普通的百姓,但是,没有一个是律师。

  
  由此,我产生了好奇心,在网上查阅了这几家单位自2003年度该活动开展以来历年评选出的“法治人物”。其中,历年来的确出现过律师的身影:

  
  2003年度,苏向祥律师,因其作为对日索赔代理律师的优秀业绩而被选入。

  
  2005年度,佟丽华律师,因其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杰出贡献而当选。

  
  2006年度,中国律师协会,因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贡献而当选。

  
  2007年度,赵玉中律师,因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奉献与坚持而当选。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媒体也曾举办过相似的活动,评选各年度的“法治人物”,其结果与前述结果大同小异。

  
  从这些评选结果不难看出,当选的律师人物,大都是以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特点。但是笔者隐隐觉得,或许与评选机构的评选原则有关,在多年的评选中,对于律师的遴选似乎还缺失着什么。

  
  诚然,律师是该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作为律师,其职业道德的一些底线和一般人的道德底线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例如真诚、善良、信义、勤恳等。但是,如果仅仅以此作为律师的最高境界,则浪费了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精英的高额成本,忽略了律师本应肩负的更高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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