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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影响及对策研究

  
  四、结语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历史,自然保护区最初的建立目的在于保护当地特有的自然资源不被人类的行为直接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留下无法挽回的遗憾。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上升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直接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已经受到了社会的普遍监督和制约。但与此同时,随着旅游人数的急剧增长而出现,旅游活动给自然保护区带来了影响更为深远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落后的法律法规体系,简单粗放型的管理制度,淡薄的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得几乎每一个开展旅游的自然保护区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对此我门必须修订完善现有的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体系,改革现有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将旅游和自然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可持续发展,落实生态旅游,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
谢守亮,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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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发.国外自然保护区立法比较与我国立法的完善.环境保护,2006(11)
蔡守秋.环境资源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版
李明华,张经辉. 自然保护区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议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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