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我国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所有权归属

  然而,由于我国的性质和国情的缘故,野生动物的私有化乃至市场化在我国并没有实施的可能性,但在对于私有化、开放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市场的讨论中也存在以上的顾虑和纷争。在这样一个市场中,只要建构一套识别机制,能够区分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从源头、运输和交易市场三方面监督驯养野生动物的交易,确保人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动物或动物产品,那么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目的也可以得到实现。
  
  其次,私有化有利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长期以来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一直停留在较低的和纯保护性的水平和状态,《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虽规定鼓励人工驯养和繁殖,但由于产权的不明晰,也限制和制约着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为了更加有效的保护管理人类赖以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而驯养繁殖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经营利用方式。通过有规模的驯养繁殖,可以调整野生动物种群的年龄结构,提高动物的繁殖和存活能力,从而实现保护与合理利用协调发展,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给野生动物种群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而私有驯养繁殖机构的存在需要以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基础,在这点上私有化是最有利于人工驯养机构开发和利用动物和动物产品,因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开发和利用在法律权属上来讲是一种处分行为,而处分行为时所有权中最根本核心的一项权利,只有在私有化的基础上,驯养机构才能合法行使处分的权利,合理利用动物资源。人工驯养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是实现私人驯养机构利益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真正能实现我国动物保护法上鼓励驯养繁殖的唯一途径。在充分的权利保护和强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私人动物驯养机构会更大力的推动和发展驯养事业,真正实现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第三、私有化符合CIETS公约和内国法的规定。
  
  从合法角度来讲,对于驯养野生动物的私有化也并没有挑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物权法》以及华盛顿公约的权威。
  
  一方面,在我国对于野生动物所有权规定的相关法规中,现行法律只是笼统地将整个野生动物资源归属国家所有,而没有对现实中各种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利用的实际情况加以具体的规定,在立法的角度上来说存在法律界定上的漏洞,因而私有化并不违法我国有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基于前文对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定性的讨论,在外国法以及CITES中也有所谓的子二代的规定,国际社会普遍认同“驯养野生动物的子二代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从性质上也是将其作为一种与不受人类驯养的野生动物相区别的客体对待,规定其私有化不仅不违背国际法的禁止贸易的规定,反而是对立法趋势的顺应。
  
  五、我国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产权界定的制度体系
  
  在我国实践中野生动物定义混淆不清,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产权的立法界定混乱。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私有化立法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而且是解决我国目前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产权混乱以及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的途径。
  
  立法应当通过明确野生动物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性质。根据前文的论述,在结合了国际相关法规以及国外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应当将“野生动植物”定义为自身或上两代亲本来自野生环境,或虽然由人工繁殖或人工栽培所获,但仍需要不定期地引入野外个体的基因的动物或植物。至于野生来源的人工繁殖问题,可以通过借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人工繁殖动物的定义充分考虑了有性繁殖、无性繁殖两种不同体系,并以野生来源的亲本群体在人工圈养条件下繁殖的子二代为界限,将人工圈养的子二代以上的野生动植物视为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明确其产权归驯养机构所有,区别于野生动物来进行保护[36]。
  
  在权利归属方面,应当建立以野生动物资源为国家所有,以私人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属于私人所有的两级体制。同时完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获得条件、有偿取得、交易监管和法律责任等规定,并采用国际野生动物贸易中通用的野生动物标记方法与限额管理制度的双轨制。
  
  首先,应严格规定获得野生动物资源并驯养的技术条件。在开放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市场的情况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并以交易动物或动物产品盈利必定会导致大范围的驯养机构的产生。但是作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手段,不能毫无限制的任由市场去支配和调控,行政部门应当起到监管的作用,并且,由于驯养技术的参差不齐,必须要求一部分并不具备驯养能力的机构不能获得驯养的权利,而在这方面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发挥监督的职能。具体说来应当规定限制详细、明确的许可证制度,只有在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平,才可获得许可证。同时,许可证制度应当根据宏观数据进行调控,明确规定可以驯养动物的物种范围和数量限制。确立并非只要有许可证就可以无限制的驯养野生动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