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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对行政的统制功能

司法对行政的统制功能


杨建顺


【全文】
  

  背 景


  

  2004年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制史上的首份行政审判‘白皮书’”。从上海的地方试验开始,中国各级地方法院纷纷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探索。为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方式,变消极裁判、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能动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并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白皮书”转发各地以供参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普遍开展了这项活动,并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对于提高我国行政审判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效性,推动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也是主动服务、能动司法的一种积极尝试。


  

  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外部环境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行政诉讼案件几乎覆盖了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经懂得运用行政诉讼制度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行政审判较好地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维护和监督,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在很多领域和很多地方已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行政诉讼制度不断完善,为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开展和发挥实效创造了重要的外部环境。


  

  依法行政渐次成为行政部门的自觉行动,但某些地方或者部门尚不善于从行政审判个案监督中汲取教训和总结经验。许多法院从服务大局的层面出发,在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之外展开了对如何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监督作用的探索。随着各地法院相关探索的推进,行政审判“白皮书”也逐渐成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效实现行政审判对行政的监督、保护和促进功能的重要途径。各地展开的上述探索,正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的背景支撑。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价值支撑。正是在这一主题指引下,各地法院相继展开了以行政审判“白皮书”为主要载体的主动服务、能动司法方面的探索。行政审判“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综述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分析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情况和具体原因;分门别类地对各领域、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供当地党委和政府参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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