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监督
司马当
【全文】
中国对权力的监督机构不可谓不多,比如人大对公、检、法的监督,人民群众和媒体对官员的监督,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但这些监督的效果如何,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那要看被监督者高不高兴让你监督。
在这么多的监督当中,应该说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还是较为有点力度的监督,但监督的实际效果又如何呢?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负责同级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监督职责的纪委书记刘继全的“监督”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解。
2010年1月26日上午,汉中市公安局的纪委书记刘继全收到上级公安局信访科转来的十多封上访、举报材料。处理日常的上访、举报事件,是他这个纪检委书记工作的一部分。但令刘继全惊奇的是,在盖满印戳的牛皮纸信封中,竟赫然发现了自己两个月前寄给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举报信。举报信反映的是他所认为的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局长汪广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包庇放纵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超标购车的一系列问题”。
刘继全说:“信根本就没有打开过,就盖了个戳子,一路批转、批转、批转,经过陕西省公安厅信访处、到汉中市公安局信访科,又到了我手里。”
按照程序,“信访材料”转到刘继全手里,就意味着他这个纪检委书记要“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但如果有这个能力,还给上级写举报信干嘛?”刘继全觉得事情很怪诞。
在刘继全向北京寄信之前,自2009年8月,就曾以书面、当面汇报的方式,向汉中市政法委、汉中市委组织部反应过汪广赋的情况。2009年8月10日,汪广赋调任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任前公示期间,刘继全找到汉中市委组织部。“组织部说我反映的问题不实。我说,那汪广赋一人乘坐3辆小轿车,一辆丰田雅阁,一辆日产帕拉丁,一辆日产丰田路霸,这事也不属实?组织部的田某、王某告诉我说,汪广赋的公车高配是‘市纪委批了的’。”
当然,汉中市纪委凭什么批准汪广赋一人配备三辆公车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一个公安分局局长就能配置三辆公车,中国的公车消费每年三千多亿显然是一个低得不能再低的数字。
2009年8月11日,刘继全用挂号信的方式,向市纪委领导书面举报,要求对汪广赋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但亦无回音。无奈之下,刘继全才在两个半月后,将举报信寄往北京,但“北京”连看也没看一眼,就层层转批下来,交给刘继全自己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