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员独立。包括局长在内联邦卡特尔局反垄断执法人员都是终身制高级公务员,不能随意辞退。局长获任命后经济部长不能无故将其解职,无任期限制,也不受政党轮替的影响。局长也不能无故将工作人员辞退。
3.决策独立。联邦卡特尔局的所有裁决都是在决策处作出的,决策处于类似于法院的法庭,以合议庭的形式作出裁决,不管是经济部长还是局长都不能对具体案件发出指令。
4.预算独立。联邦卡特尔局每年大约有2000万欧元的预算,在联邦预算中独立编列,联邦经济部长无权支配联邦卡特尔局的预算,联邦卡特尔局所收的费用、罚款都上缴联邦财政。
(三)联邦卡特尔局的组织结构
局长。局长的主要职责是对外代表联邦卡特尔局,尤其是在政府和议会中报告联邦卡特尔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媒体、国际会议代表联邦卡特尔局发表意见。
副局长。联邦卡特尔局设副局长一名,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局长不在时代行局长职责。
决策处。决策处是联邦卡特尔局的核心机构,现在共有12个决策处,所以关于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并购方面的决定都有12个决策处作出。第1至第9决策处主要按照行业设立,如第1决策处负责建筑业,对建筑领域的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并购都有权管辖。第10决策处是在2008年1月设立,专门处理能源领域的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不负责并购业务。第11、12决策处分别设立于2005年6月和2008年10月,专门处理所有行业的卡特尔案件。每个决策处有12人,包括主席1人,委员3-4人,其余为辅助工作人员。决策处的主席和委员必须具备法官的任职资格。各决策处依照法律独立、自主的作出裁决,不受外界干涉。
公共采购法庭。联邦卡特尔局设有3个公共采购法庭,负责处理公共采购招标投标方面的案件。
总体政策部。总体政策部下设5个科和1个制止卡特尔特别办公室,负责在具体的竞争法和经济问题方面给决策处提供建议支持,代表联邦卡特尔局与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竞争执法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在德国和欧盟参与竞争法的改革修订事务,与外国竞争执法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交流。
制止卡特尔特别办公室。制止卡特尔特别办公室是总体政策部的下属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各决策处在卡特尔案件中承担搜查工作,包括向法官申请搜查令、制定搜查方案、实施搜查,并对搜查结果进行分析。制止卡特尔特别办公室拥有专业搜查人员和技术设备,在现场搜查、电子数据获取、监听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制止卡特尔特别办公室还负责执行卡特尔宽大政策,受理企业申请宽大处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