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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考察报告之三:联邦卡特尔局

德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考察报告之三:联邦卡特尔局


何茂斌


【关键词】反垄断法;联邦卡特尔局;德国
【全文】
  
  联邦卡特尔局1958年1月1日成立于西柏林,1999年10月1日迁至目前的所在地波恩。现有工作人员320人,大多数为高级公务员,其中130人是法律或经济专家,包括50名经济专家和80名法学专家。2009年度的经费预算是2170万欧元。

  
  (一)联邦卡特尔局的职能

  
  根据反限制竞争法,联邦卡特尔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反限制竞争法》,履行以下四项职能:

  
  1.制止卡特尔;

  
  2.监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3.并购控制;

  
  4.监督公共采购。

  
  联邦卡特尔局的所有决定都依据《反限制竞争法》和自由竞争的原则来决定,不考虑竞争以外的其他因素,如政治因素,消费者保护等。这些因素是其他部门考虑的范围,如部长特许程序主要考虑政治因素。

  
  联邦卡特尔局不负责下列工作:

  
  1.电力、燃气、电信、邮政、铁路行业供应网络的规制工作,这是联邦电力、燃气、电信、邮政、铁路网络署及相应的州监管机构的职责。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止不正当竞争工作,主要由企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不是卡特尔局的直接职责,消费者的权益最重要要靠消费者自己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

  
  4.实施一般性的价格管制也不是卡特尔局的职责,在德国市场化、竞争性的经济体系中,国家不进行一般性的价格管制。

  
  (二)联邦卡特尔局的独立性

  
  联邦卡特尔局是享有准司法权的、独立的反垄断联邦机构,独立作出决策,其裁决只受法院审查,其他机关无权干涉。德国的法律从以下细节方面对联邦卡特尔局的独立性加以保护。

  
  1.机构独立。联邦卡特尔局虽然在行政序列上属于联邦经济部,其局长也是由部长任命,但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联邦经济部无权干涉联邦卡特尔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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