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防护林建设法治化思考
Thinking on the Rule of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Shelter Forest
周玉华;刘程程
【摘要】我国生态防护林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人们对生态防护林的破坏也十分严重。“法者,治之端也。”从法治化的角度探讨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与保护,不仅必要,而且必然。本文从立法、执法、责任与救济、监督与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分析生态防护林在建设与保护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对策。
【关键词】生态防护林;生态安全;法治化
【全文】
生态防护林,是指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为了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少污染所经营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分(林分指林木的内部结构特征)。它是以防御自然灾害、维护基础设施、保护生产、改善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群落。在我国,根据其防护目的和效能,防护林分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海防林、环境保护林等。经济社会的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严重危及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生态防护林,正是在这种情形下走进人们的视野,为人们所重视。时至今日,我国的生态防护林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然而,国家花大力气、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的防护林工程,破坏却相当严重。加快生态防护林建设的法治化进程,对防护林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防护林建设的战略意义
生态防护林对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增强人民身体健康等多种功能。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存空间的战略需要
当今社会,人们在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的同时,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极为严重,已经危及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干旱、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导致的生态灾难,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人民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境地,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峻挑战。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不仅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国家经济发展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