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宪法委员会认为,征收碳关税与该目的并不吻合。金融法法案第7条规定:为了国家预算征收一定范围内能源出售的碳关税,在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的基础上每吨征收17欧的碳关税。第7条和第10条还规定了税收减免,即对热电、以及污染最严重的工业(例如炼油厂等)免除碳关税,对于农业和捕鱼业活动排放和海运、货运排放降低碳关税的税率。宪法委员会在裁决中认为:根据宪法第34条,立法机关,在尊重宪法原则并考虑各税种特点的基础上,决定征税的内容,如果这项征税的目的与公共利益相吻合,那么就具有合理性,但碳关税条款并不符合公共利益。因为按照法案的规定,93%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都会被免除征收碳关税,而被征收碳关税的人群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还不到总量的一半。如果被免除征收碳关税的能源企业被纳入到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交易体系中,则对这些企业就更无任何限制,因为欧盟的这项温室气体排放量交易制度要到2013年才会生效。并且碳关税征收的基础是含有碳氢化合物和取暖产品,这些并非二氧化碳排放来源,所以金融法草案第7条等条款中关于碳关税的制度与和气候变暖作斗争的目的相违背,且不符合税收平等性的特点,最终宪法委员会裁决其违宪并不得颁布该法(事实上,除了碳关税条款,金融法中另有其他条款违反宪法,所以宪法委员会对法案中若干条款作出了违宪的裁决)。
这是宪法委员会第二次对政府法案的主要条款进行指责,第一次是有关非法下载的Hadopi(la Haute Autorité pour la diffusion des oeuvres et la protection des droits sur Internet 关于网络作品传播和权利保护的管理)法案。在该法案中,宪法委员会认为行政机构中止有非法下载行为的用户进入互联网的行政行为剥夺了人权公约保护的公民通讯自由(le droit de la communication),所以2009年6月10日,宪法委员会裁决该法案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