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力资本出资的法学思考
徐冬根
【摘要】智力资本是智力资源资本化的成果,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智力资本与股本具有同质性,可以作为资本出资。但是智力资本出资目前还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包括立法上我国尚未承认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会计核算存在诸多困难等。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突破传统的“资本”概念的外延,提升智力资本的价值。
【关键词】智力资本;出资;智力资源;资本化
【全文】
一、智力资本的概念
智力资本是智力资源资本化的成果,是对使公司得以运行的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称。[1]相对于传统的物质资本而言,智力资本是企业更重要的资源,它是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动态的、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智力资本属于规范化的、可以被组织掌握并施以影响以产生更高价值的资源。也就是说,当企业中体现在员工体内、组织内部以及顾客身上的智力资源,以一种紧密有序的连接方式存在,能被掌握以描述、分享和开发,并利用它完成那些在智力资源分散状态下不能完成的工作时,智力资源就资本化了,变成为一种资本。[2]
目前有关智力资本的界定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根据英国学者安尼·布鲁金(Annie Brooking)的分析,即智力资本是一种无形资本,主要由市场资本、知识产权资本、人力资本、基础结构资本四个部分组成。[3]美国学者托马斯·斯图尔特(Thomas AStewart)认为智力资本由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客户资本三个部分组成。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理解和分析,可以看出,智力资本要素包含了企业内所有因知识和智力的积累而形成的资源,如专利、规章制度、商标、诀窍、经验、价值体系等。但并不是所有的智力要素都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依据智力资本的属性,可将其划分为显性智力资本和隐性智力资本两种类别。所谓显性智力资本是指不具有知识产权的、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的智力资本。隐性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员工头脑或组织关系中的知识、工作诀窍、经验、创造力、价值体系等。与显性智力资本相比,隐性智力资本更具有本源性和基础性,是创新的源泉,是一切显性知识的基础。
二、智力资本出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在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以劳动力资源占有和配置为主导的劳动力经济阶段、近现代以自然资源占有和配置为主导的自然资源经济阶段和当代以知识资源占有和配置为主导的知识经济阶段。相应地,主导资本形式的发展也经历了从最初的简单劳动力资本到自然资源再到知识资源的过程。虽然概念出现较晚,但智力资本的实际运用伴随着经济发展的过程,其重要性在经济发展的中后期越来越显著。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4],全球化使商品和服务高速流动,信息快速传递,产品同质性日渐增强。智力资本作为知识资源的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时代必将取代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源泉和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