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对于裹脚,如果我们语境地去思考,就不会老拿道德去压人。男女因为生理条件不同,结合之后需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既要保存自己,又要繁衍后代。由于古代社会,生产生活的内容非常单一,男人身体高大健壮,频繁地对外活动,脚不可能娇小;彪悍才能让他在择偶中取得优势。而女人不同,她们的身体特点不利于其奔走于外,她们有精力、时间、机会去孕育和照顾小孩,当然,这必须的前提是她们有父亲、兄长、丈夫或者儿子的照顾,否则在过去社会福利很低的条件下,她们不可能生存。[13]可见,男主外女主内有很强的实践正当性,同时,女人依附于男人也不是什么男权主义在作祟。在这个过程中,男性的生理优势会演变为一种社会生产生活资料占据的优势,并制度化。而这不等于只有权利无义务,他们必须要照顾女人,尽管可能为的是确保自己保护的不是别的男人的孩子。这样的话,对女人裹脚和女人自己裹脚就显得不那么恶心。一方面,女人既然没有那么多对外事务,既然男人可以为她们提供金屋,她们的脚就不见得需要像男人的那样善于行走(这个表述很奇怪,但我们关心的是事,而不是词),另一方面,小巧玲珑的足会让女人在离开父兄走向婚姻的过程中更有吸引男人的魅力,这其实是为将来投资的一种方式。再黑色幽默一点,毕竟漂亮的花鞋遮住了畸形的小脚上,这也能减弱这一制度带给妇女的不利。由此可见,裹脚是一种在当时社会中的男女婚姻的优势战略安排,并不如今天人们所说那么万恶。但我再次强调我论证的社会前提是社会大分工没有让妇女足够机会走出来之前。
仅仅是这样一个例子,就强有力地说明了:社会生活不是用道德话语去建构的。人们在当中发现着自己的利益,并实现着它们。或许在今天看来这样的所为不经济、不明智,但那是脱离语境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说教。就像在伯格里的故事中,他选择石门坎也不是为了上山下乡历练或者去山区支教,而是预见到新文明的植入采取“上层路线”行不通,猜测去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传教更容易。而这与信仰追求也没多大关系——没去的,事实上寻得了更多的基督信徒,因此从结果看来,他们显得对信仰更有追求。
三
像马礼逊、伯格里这样的人,不可谓不执着,不可谓不博爱,不可谓不善良,从这些层面,他们树立了社会的标杆,值得高喊学习。但我们往往只是高喊,没有学习,或者说我们失去了学习的能力。我当然也希望我们都是马礼逊和伯格里,但事实上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不带贬义的机会主义者[14],我们不过是情境下的采取了利己的行为概率上的符合了某种道德,再联系到目前的中国,这样的情况不会缓解,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市场经济的勃兴,法律地位日益显赫,熟人社会正在向陌生人社会过渡,曾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关系所造就的稳定信赖关系将成为历史。人们将不会那么依赖于过去人心中的道德行为,或者根本就无所谓,仅仅是出于防止现在被谴责的可能而采取一种高尚的做派。而这还叫高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