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教材体例若干问题研究
On the Layout of Environmental Law Textbooks in China
陈懿;黄婧
【摘要】环境法教材体例优化是环境法教学研究必须解决的问题。环境法教材体例应该与环境立法相协调,及时反映环境立法新发展和合理划分环境法子部门。环境法教材体例应该很好地实现环境法教材定位和服务于环境法教学改革。环境法教材体例受益于环境法研究的发展,也受制于其不足。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环境法教材的特点设计具体的环境法教材体例。
【关键词】环境法教材;体例
【全文】
环境法教材体例,是指环境法教材所编写内容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结构的层级划分和内容的顺序安排。环境法教材体例的设计是环境法教材编写的基础和重点,而环境法教材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环境法教学的质量。因此,开展中国环境法教学研究应该加强对于中国环境法教材体例的研究。
笔者通过对所收集的自1988年起,至2009年止出版的共计51本各类环境法教材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如下中国环境法教材体例研究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一、环境法教材体例与环境立法的协调
环境法教材是对环境法的阐释。与环境法学教材侧重于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论述不同,环境法教材的重点是环境法的规则的阐释,包括具体规则的说明、规则体系的建构以及规则的比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
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之后,才开始出现环境法教材的编写,例如彭守约、陈汉光编著的《
环境保护法教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4),韩德培编著的《中国
环境保护法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5)、《
环境保护法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等。因此,环境法教材体例的设计不可能脱离环境立法,而必然反映环境立法的发展,并与之协调。目前,环境法教材体例与环境立法的协调主要集中于如下两个问题:
(一)如何反映环境立法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