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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研究

  
  三、环境法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环境法学教材的选择
  
  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法学者在近些年来纷纷著书立说,编著了大量环境法学教材,为丰富环境法学内容做出了贡献。纵观这些成果,各有千秋,从不同侧面反映环境法学内容特色。鉴于这些诸多教材,教师应该根据各高校地方特色选择教材。在教学准备阶段选定教材并不意味着不参考其他教材内容。环境法学专业授课教师应当拥有多部环境法学教材,了解每部教材的特点,吸收每部教材的精华部分。在授课中,以所选的教材为主线,并融入其他教材精华的内容。如,金瑞林教授于1999年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程》,主要针对自考生的特点,撰写教材具有体系严谨,内容丰富、系统化和适用性等特点。如,教材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相关生态规律在环境法中的应用,经济学原理的介绍,对法学学生理解生态学、法学基础论理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突出突显了环境法学交叉学科的特点,像这些基本理论观点应当介绍给学生,以扩大学生的视野。
  
  另外,根据所选定教材,在教学中还应当不断补充新内容,因为环境法立法活动比较活跃,新法的出台,旧法的修改赋予了环境法这门学科的活力,这就要求在教学中不断的补充新法内容。如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8年2月修改,在教授中,就不能按照旧法的内容教授给学生,而应该就水法修改的目的和立法的意图及其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时讲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最新的环境法立法动态,获取新鲜知识,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有更深刻的理解。
  
  (二)环境法教学大纲的设计
  
  教学大纲内容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主要内容、案例分析和思考问题等、在环境法课程大纲设计时首先要明确环境法学教学目的,以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为目标、以基本理论知识为基础,通过教学,让学生在掌握环境法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适当了解前沿性理论问题,扩大知识范围,拓宽视野,开拓新思维,以便在实践中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服务。其主要内容有: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特征;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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