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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活动的法治发展意义

“白皮书”活动的法治发展意义


莫于川


【全文】
  

  背 景


  

  2004年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制史上的首份行政审判‘白皮书’”。从上海的地方试验开始,中国各级地方法院纷纷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探索。为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方式,变消极裁判、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能动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并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白皮书”转发各地以供参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普遍开展了这项活动,并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改革开放走过30多年艰辛路程并取得伟大成绩之后,在各方面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法制革新也出现了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趋势,许多领域都在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人民法院开展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正是这个大潮流中的一朵浪花。


  

  当代行政法制民主化潮流的体现


  

  现代法治精神要求对于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过程依法予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约束,于是产生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行政诉讼制度。为了回应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被称为公民权利在常态法制下最后一道保障线的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例如,不少法院的“白皮书”针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细致剖析和诚恳通报,针对当地行政执法现状系统地提出改进建议。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增进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改善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


  

  上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不是偶然、孤立的,是当代行政法制民主化潮流的体现,具有重大的行政法治发展意义。


  

  首先,它与行政机关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实施行政指导等柔性管理方式相类似,是有克制、重实效的积极能动司法的一种表现。近年来,许多行政机关通过实施柔性管理手段的行政指导举措,产生了改善政民关系、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行政改革成效。而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通过推行主动服务、能动司法、司法建议,也能达到推动行政机关改进行政管理工作,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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