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明的行为,并无意针对阅读的作品得出一个盖棺定论的评价。但在进行公正评价的过程中,左明至少贡献了一个注脚,至少提供了一个视角,至少表达了一种声音。
行政法学,不过就是我不经意间选择(其实是被动选择)的思维训练工具罢了。我深深的意识到:我的思维之剑在不断的碰撞中越发锋利。我现在的“对手”(即阅读的作品)其实只不过就是磨刀石而已,我坚信:总会有那么一天——会让宝剑一试锋芒。如果一个国家的学术大背景是有问题的,那么在这上面的任何精心涂抹都注定是徒劳的。
我的如此行为的目的,显然不是只针对具体学术作品内容的品评,那不过就是手段罢了,醉翁之意在于:试图整体颠覆现有的学术体制。我曾经担心、怀疑的是:此种颠覆的正当性。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为了铁案如山,我“深入虎穴”、“打入敌人内部”——置身于现实的中国学术环境之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十年,并同时以中国学术本身(而不是我主讲的行政法学)为对象进行研究。2003年发表了《革中国教育之命——从高等法学教育说开去》一文(当然是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我的几乎所有作品都是通过该网站传播至天涯海角的。网络环境根本改变了原有的、垄断且滥用的出版体制。生逢其时,不禁感慨万千:若非网络,我的所有思想将因逆反主流而必然惨遭扼杀。不能公开表达的思想,可能就不去思想了。)。并一直酝酿着《革中国科研之命——从高等法学科研说开去》一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以往,我对中国学术的蔑视是建基于朦胧的主观意识,不足为凭。在亲自详尽阅读了近三百篇有代表性的论文之后,我自己的结论就有了足够坚实的事实依据作支撑。
我就不相信,身为中国教学科研战线上的一分子,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别人会对体制性环境感到异样!教学改革,已经叫喊了多年(未见实质性改进);而科研改革,居然没有成为问题被提出。可能是因为科研成果实在是太过丰硕,一片欣欣向荣的繁茂景象,哪里会有什么问题?其实,再烂的教育,最起码也起到了看护青少年平安成长的作用;而二流的科研——不是科研。
对某一个学术作品不服,就应该站出来,与原作者单挑、PK,亮出自己的功夫来。中国的学术界,太需要亮剑精神了!其他的同行(当然不限于同行)既是观战者、也是评判者。挑战者既可能战而胜之,也可能技不如人。双方的论证都放在桌面上,其结果必然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