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请别让我伤怀“李庄案”二审

请别让我伤怀“李庄案”二审


谭敏涛


【全文】
  
  从“李庄案”一审结果的公布,到二审的开庭审判,在这期间,我们读到了诸多关于对一审程序和结果的抨击和批判,对于庭审程序的违法之处,对于证人不愿出庭的尴尬,对于律师获刑的意外,对于一位律师获刑可能昭示中国法治悲哀的倒退,对于“李庄案”折射的中国三十载法治进程的拷问,对于律师在法治进程中的价值和作用,这些都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举国都在关注,众人都在期待,到底什么才是案件的事实真相?到底谁才是造假的元凶?到底谁才是违法的先行者,到底谁才是打黑的牺牲品。这些“到底”的答案,我们只能有待于二审程序的回答。

  
  在我论述“李庄案”的一审程序时,倾向于将其定义为行政意志操作的裁判,基于前期的判断,再结合一审裁判后各方的抨击和批判,行政裁判的意志依然会强加于二审程序,只是,二审程序很可能不会如一审一样,让公众看到明显的违法之处。是证人不愿意出庭,还是被逼不能出庭,我们希冀在二审程序中一见分晓;案件事实的真相,我们希冀在二审程序中予以查明;对相关证据的采纳和质证,我们希冀二审程序中见到真正的法庭辩论;对看守所的录像,我们希冀见到录像画面以还原真相和事实,这些,都是我们的期待,这些,都是获知真相的必须,这些,都是公正裁判的根基,这些,都是打黑合法化的前提,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根本。只是,在“李庄案”的一审中,我们缺失了这些,我们故意忽视了这些,我们有意回避了这些,我们刻意不予考虑这些,而这些,恰恰是保障打黑可否顺利进行,打黑能否获得民众支持和拥护的根本,不知,重庆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是否还要在二审程序中一意孤行、不知悔改呢?

  
  当行政领导给公检法机关下达打黑的任务和命令时,我们即已知晓,打黑已经变成了行政领导的意志体现,可以或是必须牺牲法治以保障打黑的“顺利进行”,这是行政打黑的必然。我在阐述打黑运动中律师获刑是政治运动的必然时说明,当打黑演变为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时,恰恰牺牲的是我们的法治,而不是以打黑的运动推进了我国法治的发展。如果,打黑依靠行政化的方式推进,其中暗含的司法擅断、公正公平被摒弃、律师获刑、无辜者被冤屈、冤假错案层出不穷,这些,必将摧毁我们三十载的法治发展和进程。司法机关在打黑中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不是公众不相信司法,而是我们的司法避免不了被行政意志左右的嫌疑;不是公众不相信“李庄案”的一审合法,而是我们的一审程序明显违法;不是公众就此放弃司法,而是司法常常让公众伤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