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历史上的驻京机构,其设置未必是不合理的。但是,设置未必不合理,不等于没有问题。这些问题,比如刺探、收集情报,行贿官员等行为,可以说与驻京机构一直如影随形。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之女刘陵长期驻留京城,贿赂大臣,刺探情报,为刘安谋反做准备。刘陵不是驻京办人员,但所做的事淮南国邸人员也可以做。如汉昭帝时,燕国邸人员刺探到大将军霍光正在调动军队的重大情报,于是赶紧向燕王刘旦密报,刘旦遂向汉昭帝检举霍光图谋政变。
民国以后最著名的驻京办,大概是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重庆是当时的陪都,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自然也可以算驻京办。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的职能较多,包括宣传中共的抗日主张、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抗日救亡运动、采购与转运军需物资、接待中共过往人员、掩护中共地方组织的活动、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等。其中收集情报、接待人员显然是其重要功能。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设有秘密电台,负责与延安及各地有关电台的联系,这个活动自然少不了要刺探和收集情报;而接待的人员中,则有到重庆与蒋介石进行谈判的毛泽东。
解放后,在计划经济的制度框架下,各省设立驻京办,争夺本省所需的资源,这自然也少不了探信息、托关系。到了“文革”时期,便被认为“是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情报机关”,“他们到中央、国家机关到处收集情报和刺探消息”,甚至被指责“各省市区驻京办事处是搞特务活动的”,因而被撤销了。“文革”后省级驻京办恢复,而地市级、县级驻京办也随之发展起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权扩大,各地为了争取重大项目和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自然加大了在京城的活动力度,“跑部钱进”等腐败现象也逐渐为社会所知。
但是,像“跑部钱进”之类的现象,如果将之简单地视为驻京办的罪状恐怕不太合适。在清代,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像现在的驻京办这样的机构,但“跑部钱进”现象照样存在。清代的财政制度对地方财政收支管理非常严格,地方官不可能拿地方财政去设置驻京办,但地方政府向中央部门呈送“部费”却几乎是公开的,地方官员向京官送礼也极其普遍。
历史提供的经验是,一项制度,其实施的效果如何,不完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有制度运行土壤、实施机制等问题。一项好的制度,可能实施起来效果不佳,甚至问题丛生。
目前的驻京办问题很多,的确到了必须大力整顿的地步。但是,简单的存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驻京办或存或废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让并不坏的制度不变坏,让好的制度能够发挥好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