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不一定就是坏制度
洪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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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目前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坏制度。驻京办种种不堪情状,如“跑部钱进”、迎来送往之类,既助长腐败,又浪费财力,确属有害无益,所以近日传出数千家驻京办将被裁撤的消息,大多数人为之鼓掌欢呼。
但是,如果确认驻京办是一种必须撤销的坏制度,那么现在世界各国在首都设立办事处的情况很普遍,为什么它们却不见得会有中国驻京办的一些不堪情状呢?同样在国内,全国各地办事处的设置也很普遍,但也不一定会有驻京办的种种问题。而从中国历史上看,驻京办同样也未必就是坏制度。
追溯驻京办的历史,论者常溯源到西汉的郡邸和国邸,即州郡和封国设在首都长安的机构。魏晋时期,出现了各郡驻京机构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的“百郡邸”景象。到了中唐以后,情况发生变化,地方驻京机构改名“进奏院”,这一制度沿袭到宋代。从“进奏院”的立名来看,它的主要功能是传递文件。而魏晋时期的“百郡邸”,其职能是“通奏报,待朝宿”,即传递文件、提供食宿。
因此,有理由相信,作为驻京机构,从两汉到宋代,其主要职能是“通奏报”,延展职能是“待朝宿”,这在当时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应该说是合理的制度设计。
明清以后,这种专设驻京机构不再存在。清代的总督、巡抚派专人到京城呈送奏折,也特派提塘官驻京负责传递公文、编发邸报等事务。提塘官在京有住处,但没有发展成具有“通奏报,待朝宿”职能的正式机构。有人认为清代各省在京城设立的会馆是驻京办,但会馆经费不是来自地方财政,而是来自民间集资,与地方政府设在京城的办事处在性质上显然是不同的。
同治八年(1869),由李鸿章牵头筹集28000余两白银,在北京修建了有几百间房、宏阔异常的安徽会馆。由于馆规规定,必须是有一定地位的淮军将领才能入住,所以被看成是淮军驻京办事处,但把它看作是淮军俱乐部可能更合适。
清代和民国时期,京城会馆遍地开花。一般都是由同乡集资置办房产,主要供同乡中来京应考和滞留京城的士子、候补官员及现任中下级京官居住。如鲁迅作品中经常出现的S会馆,原名山会邑馆,是绍兴府府城所在的山阴、会稽两县同乡捐资设立的,为两县在京人士提供食宿方便,是一种同乡互助组织,鲁迅曾在那里借住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