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谁来监督公众视野之外的“涉黑案”

谁来监督公众视野之外的“涉黑案”


谭敏涛


【全文】
  
  龚刚模出庭作证了,但是他绝对不会说被刑讯逼供,哪怕他在看守所被人万般折磨,经过训练的证人有多少可信度,但是,有些人就是相信,司法机关就是信任,这样的证言,我们宁可不要,但是,却在李案中走了过场,为的就是平民愤,挽回那些质疑程序违法的面子。岂不知,当谁都知道李案是一起行政审判后,我们的司法机关又作何感想呢?

  
  我们也别让李庄用悲壮换名声,用生命抵自由,任何一位想要留得青山在的人,都是为了以后有柴烧。李庄也不例外,我们难以身临其境但却可以感知,李庄这样的强硬律师都能被制服,更何况那些并不强势的律师在面对公检法的联合运动中做何让出和妥协?面对公权力的强势,能直接对抗的律师恐怕少有,屈服迁就的居多,不让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结局就是一个人在那发闷。一些律师通过上层人员的介入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但是,居多的律师却没有这个便利,从另一方面,我更想追问的是——当公安机关限制律师的权利时,律师们是期望通过领导打招呼解决还是通过我们的立法的修改和司法的改进解决呢?领导的打招呼依然难脱人治思维的嫌疑,当所有律师都试图通过领导的打招呼顺利见到犯罪嫌疑人时,这难道不是法治的悲哀吗?更可以说,律师是被公权力的强势推向了法治的悲怆之地。

  
  于深陷囹圄的李庄而言,自由现在更为重要,况且,现在因他而起的“李庄案”已经不仅仅是关涉一位律师的专业前途问题,而是影响到重庆打黑的程序违法和实体公正的大问题,影响的是有关领导的政治前途,影响的是我国三十载法治进程的检视和展望,影响的是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对打黑的些许质疑,影响的是民众对我国律师制度的拷问和打量。这些影响更不能通过律师的无罪而宣告打黑的程序违法,而必须通过牺牲律师的暂时利益而挽回打黑的面子,这个面子当在李庄被捕的那时,就已经埋下了被质疑的因子,只是经过“李庄案”的发酵而重新得到强化。

  
  如若律师被无罪释放,诚如打黑中的每一位已经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一样,影响的是打黑的进程和顺利开展。虽然,我们的司法已经暴露出了诸多的冤假错案,但是,在打黑的节骨眼上,一定不能有打黑被民众质疑的错案,虽然,现在的冤假错案我们无从得知,但是,被媒体掩盖的冤假错案却不足以令我们感到欣慰。当我一直在呐喊媒体深入一些影响较小的涉黑案件中,集中的报道这些未被媒体关注的案件,看看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证,看看这些案件是否遵循着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或许我们就可以得知,那些隐藏于媒体和公众视野之外的打黑是否坚守着合法程序和实体公正,而这些,更是保证我们打黑顺利开展下去的本旨,但是,有多少媒体人士会关注这些细枝末节呢?有多少民众会关注那些可能被冤屈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