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开天窗到底讽刺了谁?
谭敏涛
【全文】
如果不是无意中的留意,如果不是忽视中的重视,我们不会得知《南方周末》在一期报纸中破天荒的开了天窗,而这个天窗我们陌生已久,这个天窗让我们百味无穷。在说起言论自由的时候,我们的很多领导都头头是道,一切按照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办事,一切与我国相关法律相违背的新闻都不能刊发,不知,这个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文出自何处?只是,我的文章时有被删,通知说是有敏感言论,到底敏感在何处?我亦不知。等到下次再敏感,照删不误。而我,依旧被蒙在鼓里,不知何处话冤屈?
报纸开天窗,是不得已之举,也是无奈之举,更是讽刺之举,折射的是我们有关部门对新闻毫无缘由的限制,《南方周末》的天窗之举,虽然事情过去已久,但却值得我们时时回味和记忆,毕竟,能在现在的时代开天窗,需要的不仅是勇气,更是胆量。不知有关部门之后对《南方周末》的处罚是否为真,如是,能开天窗的报纸到底是怎样的社会公器,能拍板决定开天窗的媒体人士又是怎样的仁人志士?或许,我们已经知晓。
当西方人士“污蔑”中国的“网络自由”时,我们疾呼,我们的网络是绝对合法自由的,只是,作为一位学了几载法律知识的人,我到现在都不知,我们的网站删帖到底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我的留言被删除,而且毫无征兆,我的博文被删除,还好给你发个致歉通知,作为一位涉世尚浅的法律学人,说的话是独立思考,但表达却被限制,好不容易迎来了网络自由时代,没想到来了个删帖运动。我的抗议基本无效,让网站说明删帖的标准何在?他们亦不知所云,反正你的文字就是敏感了,至于说为什么删除,那我们不便告知。就这样,我的博文和文字在堪称网络自由的国度被删除,而且,我们还美其名曰——为了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不知,我的那些在一些人看来不甚健康的文字到底玷污了谁?
由此想到,报纸可以以开天窗的义举抗议新闻被无端限制,亦如在“李庄案”的评论中,有位律师以开天窗的壮举发了评论,虽说这样的创举是无奈之举,但无奈背后又何尝不是“无言”和“无法”的表现呢?报纸开了天窗,采访的报道不能刊发,敢说的言论不自由,想说的话语被限制,我们的宣传部门对此的看法是,为了保障我们和谐的社会环境,岂不知,和谐不是一片大好,而是有正常的、合理的、有效的批评和建议;和谐不是万事尽说好,而是让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和谐不是毫无缘由的限制媒体报道,而是让媒体本着媒体良知的标准自由刊发新闻。《南方周末》以开天窗的义举向我们言明了在现今的网络不自由、言论不自由时代个人表达自由的尴尬,虽说,温总理强调独立思考、自由表达是建设著名大学的灵魂,但是,这些话,更应该说给宣传部门和有关限制言论自由的领导听,而我们,想自由表达却无法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