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解读
尚鑫
【全文】
《
侵权责任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该法对保护公民民事权益做出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的规定,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它既是我国民事领域立法的重大成就,也是人权法律保护的重大成果。该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向制定完备的民法典迈出了关键一步,而且突出了对人的生命健康的法律关怀;不仅明确了调整当前一些社会矛盾的法律原则,而且为建立更加公正、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迈出了坚定步伐。
一、一般理论
《
侵权责任法》前四章分别为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可以说是本部法律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的主要内容为:
(一)不同责任互相竞合 侵权责任首先承担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性质不同,前两种责任主要借助于国家的公权力进行追究,而侵权责任主要是对私人权益的补偿,在侵权人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行政、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时,首先承担侵权责任体现了法律对私权的尊重和保护。
(二)完善责任构成体系 明确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法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等责任构成进行了明确,从而在立法上将责任承担方式体系化。本法将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等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法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八种,并且规定上述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本部法律在责任承担方式上,有如下几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