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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如何进行拆迁和土地征收

  
  首先,市议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分区规划必须是一份有效的空间规划(the interest of effective spatial planning)。这里的“有效”,是指如果市政当局试图修改分区规划,他们必须要证明该规划能更加有效地利用当地土地资源,而且由于进行分区规划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每一块土地未来的用途,因此该规划必须十分具体而且详细;其次,在荷兰政治生活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认为是权力来自一致的同意,为此政府在制定或者修改分区规划时,必须考虑到所有可能的利益,必须在私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权利之间进行很好地平衡;最后,当公民和组织认为该规划侵犯到其合法权益时,他们有权去法院去起诉该规划决定。

  
  因为分区规划需要在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就成为了非常重要但又非常困难的事情,有时,一个地方的分区规划制定或者修改会花上很多年。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荷兰立法机关试图建立一个公正的程序来确保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不但能够被充分考虑,而且能够获得平等的保护。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荷兰分区规划的运作机制和程序,我们以市政当局的分区规划为例,将其分解为以下8大步骤:

  
  (1)作为市议会执行机构的市长或者议员应当尽可能的调查相关组织和当事人对于规划涉及地区的发展意愿,如果涉及到省政府和中央政府利益的话,还要咨询和听取这两级政府的意愿。意愿听取结束后,市政当局会制定一个初步的规划草案(a concepet plan),这是分区规划的准备阶段;

  
  (2)这一规划草案必须通过一些专门的审查,比如说噪音、污染等方面的审查,从而确保该规划不会有损环境保护。荷兰法律已经在这方面制定了全国性的相关标准,分区规划必须达到这些标准,否则的话就必须修改;

  
  (3)上一程序结束之后,该规划草案必须公布。公布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将其放在市政厅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免费获取的地方,周期为6周;另一种方式是市长或者相关市议员应当在当地报纸和媒体上公布该草案,以方便所有的人都可以知悉此一信息,通常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进行。

  
  (4)草案公布后,当地所有的人都有权去市政厅表达他们对该草案的意见。之所以说是所有的人,是因为,不仅仅与规划变更利益相关的当事人有权发表意见,而且任何居住在本市的人(比如说外国留学生),如果对该草案不满,都有权去市政当局发表自己的意见,市政当局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听取这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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