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开放政府调查报告的另一特点是在结构上规范、完整。其结构在经历了多次调整后,形成了统一的格式。每篇报告均包括摘要、目录、致谢、引言、观点、结论以及附录等项目。摘要部分概括全文的要点并将支持这些要点的主要数据列于其后;引言部分叙述本次报告的背景与目的;观点部分是报告的主体部分,在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概括提炼出若干个论点,并将相应的数据列于论点之后,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对论点予以论证;结论部分以简明的语言描述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及原因,有的报告还在结论部分提出了改革的建议。格式上的统一不仅为公众的阅读理解提供了方便,也为研究整理相关调查内容提供了便利。
(二)调查报告的主体
上文已经提到发布本系列调查报告的是一名为“解密国家安全资料库”的公益性非政府组织。该组织位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校园内,但并非隶属于该校的机构,而是由奈特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资助的独立研究机构。其宗旨是“揭开政府秘密的面纱,引导新闻界寻找真相并让所有人得知真相。”[7]该组织系统地追踪美国政府储存的未公开过的记录以及那些有助于了解美国政府作出决策过程的记录和相关历史背景文件的解密情况,并且为保持其研究的独立性而不接受任何来自官方的资助。该解密资料库主要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获得所需信息:(1)通过《信息自由法》赋予的权利申请公开相关文件;(2)通过“强制性解密审查”(Mandatory Declassification Review)程序要求公开或获得有关解密文件;(3)通过查阅总统文件集;或(4)通过查阅国会记录;或(5)通过查阅公开审理案件中的法庭证据材料来获取有关政府文件。解密资料库将以上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政府文件储藏于自己馆内,随时提供给需要的个人和组织。同时,解密资料库也致力于使公众的知情权扩大到美国以外的地区,并在中欧、中美洲和其他地区发起信息自由立法,为这些地方的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技术及服务以便从它们那里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
就奈特开放政府调查报告而言,奈特基金会为解密资料库完成本项调查提供了主要资助。奈特基金会是美国一旨在促进新闻业发展的私人非营利性的基金会,由创立于1940年的奈特纪念教育基金会(Knight Memorial Education Fund)发展而来。其建立之初旨在资助阿克仑城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美国《艾克隆灯塔报》和《迈阿密信使报》在最初的10年里为此基金(Knight Memorial Education Fund)会提供了主要的资助。1950年该基金会开始向地方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以及新闻业相关的组织提供资助,1993年正式更名为约翰·S和詹姆斯·L奈特基金会。截止到2007年,奈特基金会的资产已经高达2531240140美元。
奈特基金会将自己的任务定位为:“寻找机会改变新闻业以帮助他们尽可能地挖掘潜能,确保每个团体的公民都有权在民主国家中得到他们发展所需要的信息。”[8]促进新闻业的发展以及确保公民获得需要的政府信息是解密资料库和奈特基金会共同的宗旨,在这一宗旨的指引下,它们合作完成了奈特开放政府系列调查报告,并使该系列调查构成了其活动宗旨的具体诠释。
(三)系列调查报告的研究方法
奈特开放政府调查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具有特色并且富于创新性。解密资料库的重要工作方式之一,是依据《信息自由法》等法律向被调查的联邦机关提出信息公开或提供相关解密资料的申请,要求相应机关公开解密资料库所需的数据信息,然后经过分析概括,形成其调查报告。[9]这些调查报告通常首先从程序角度考察有关机关信息公开的情况,而后再从实体角度汇总和分析有关机关答复中的具体内容和数据,形成对信息公开制度现状的认知和评判,最后撰写成包括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题调查报告。采用这种调查方式或研究方法具有诸多的益处。
其一,解密资料库以申请人的身份亲历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可以直接客观体验并如实地反映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程序的遵守情况。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各行政机关收到解密资料库申请后的答复情况是大不相同的。比如解密资料库向联邦的35个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其公开为实施“敏感但未归入密级”信息保护政策所制定的包括培训资料、命令、备忘录等资料在内的信息。这35个行政机关中只有4个在法律规定的20天期限内答复了解密资料库的申请,大部分机关的答复时间超出了20天的法定时限,而实际答复时间从24天到702天不等,另有两个行政机关则一直没有答复。[10]通过对行政机关答复情况的统计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行政机关对《信息自由法》中答复时限程序规定的遵守情况。时限程序规定在信息公开法制中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有效和及时利用,影响到个人和组织的信息公开法定权利的实现与行政主体对信息公开职责义务的恰当履行。行政机关对于公开时限程序的遵守情况也反映了其对待信息公开的态度。采用此种直接体验的研究方法,甚至不用考察行政机关所公开信息的内容,就可以从一个重要方面考察出该机关对待信息公开的态度和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