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的问题是具体的,使用的理论却是一般的,尽管这些理论未曾明言交待。《文集》虽为紧迫的任务写就,却提供了超越特定历史的启示。他们所思考的政治与立宪过程中的重大主题,何曾不是各时代都曾遇到的呢?个人与集体、私利与公益、自由与权力、激情与理性,它们之间的紧张和协调,是人类制度史面临的永恒主题,就此而言,只有不同的回答,没有不同的问题。通过对自己时代问题的讨论,联邦党人在这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展现了自己的立场。马丁?戴蒙德评价说,《联邦党人文集》“使最迫切的政治问题的讨论与理论问题的探讨这两者之间发生联系”。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说,“它富有公理性的断言和假设性的命题,其所具有的一般意义多于过眼烟云的紧急时刻的政治辩论。”
《文集》三位作者的身份,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他们都集政治家与政治理论家的身份于一身。约翰?杰伊是一位出色的外交家,《杰伊条约》的签署人,联邦成立后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独立战争期间曾任华盛顿的副官,后来担任新政府的财政部长;詹姆斯?麦迪逊,长期担任弗吉尼亚州和联邦的议员,在杰弗逊总统任内作国务卿,后来成为第四任总统。这种集政治家与理论家于一身的情况,在当时的美国司空见惯,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乔治?华盛顿等,都是这样的人物,这在世界范围和历史上也并不多见,至少同与其前后相继的法国革命时的情况完全不同。托克维尔还从中发现了美法两国革命的区别:与美国的情况不同,法国革命时政治思想家和革命者是分开的: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托克维尔将法国革命异常的血腥暴力部分地归因于这种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的分离。反之,我们可以说,美国革命较少暴力色彩,或许可以部分地归因于革命者同时又是思想家这一特征,其中的道理,或许在于作为政治家的思想家更加务实,而作为思想家的政治家更加睿智的缘故。
另外,联邦党人吸引我们的,不是他们讨论问题的结论,而是讨论问题的方式。作为为宪法辩护的著作,宪法的条文就是结论。我们关心他们讨论问题时隐含的态度、微妙的前提和细致的推理,而宪法条文本身并不提供这些。在《文集》中,由于辩论的需要,这些内容在很多地方都未曾专门述及,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思想本身的逻辑做出梳理。正是这些内容,体现了联邦党人思想中最根本的方面,它们有的隐含未现,有的则形似箴言警句,简约中蕴意深刻,发人深省的洞见与智慧随处可见,他们就像不时发出光芒的美玉一样,吸引读者的眼睛,让人不时为之心动。这些美玉是一件精美艺术品的组成部分,唯有细细品读,才能重现这件艺术品的完整外观,并理解它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