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与权威之间
永远的《联邦党人文集》
姜峰
【全文】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伟大的旧书”。
1787年5月,北美12个州(罗德岛州拒绝参加)的55名代表齐聚费城,秘而不宣,历时三月,制定了一部新的联邦宪法草案。新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广泛的权力,并建立起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费城制宪会议后的一年间,各州就是否批准新宪法展开了激烈的公共辩论。赞同新宪法的通常被称为“联邦党人”,反对者通常被称为“反联邦党人”。1787年10月至1788年8月间,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笔名在纽约州报纸上发表85篇文论,为新宪法辩护,对宪法最终被十三州全部批准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些文章后被辑为《联邦党人文集》(下文简称《文集》)。
《文集》之前和之后的政治法律著作,多在心平气和的环境下写成,思想家可以独居书屋,不受现实政治的干扰,思考政治理论的根本问题。《文集》则不同,它不是专门的理论著作,其唯一的目的,是劝说纽约州人民批准新的联邦宪法,最初发表的形式,也不是中规中矩的部头专著,而是数十篇报刊文论。写作也是仓促的,作者常常是刚刚完成一篇,就交给门外等候的编辑。由于是合作作品,作者之间(尤其是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的论证也有重复和不同之处。《文集》既为特殊目的写就,其要解决的问题,也直接与美国当时面临的困难有关。为克服邦联体制的缺陷,它支持建立一个有活力的全国政府;为消除人民对强大联邦政府的恐惧,它要说明受到民主约束的公共权力与自由是协调的。也正因此,与抽象地阐述政治学说的思想家们不同,联邦党人的政治理论寓于对具体问题的讨论。既然是论战性的作品,他们必得直奔主题,速战速决,这可能使作者无法从容地交待那些重要的理论前提,或者营建抽象而庞大的系统学说。虽然如此,它在政治和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却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