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室内装修污染频发的法律原因分析
面对日益严重的室内装修污染给人体造成的巨大危害,我们不得不探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所在。虽然我国己经制定出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也颁布了较为严格的环境标准来规范该领域。但是,因装修污染而导致的诉讼却是越来越多,而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上的尴尬和无力不得不让我们思索这一问题背后深层次的法律原因。
(一)不完善的立法体系导致我国缺乏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来应对室内装修污染带来的侵害。
1、规制室内装修污染的国家立法极少,且缺乏可操作性,使得事前预防不到位,事后救济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国家立法中与室内装修污染相关的有《
民法通则》、《
合同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
环境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大多使用这些规定来处理室内装修污染案件,至于能够适用到《
环境保护法》来处理室内装修案件则是凤毛麟角。但是,以上提及的这些法律规范对于室内装修污染受害者的权利认定仅仅从消费者的角度或者一般民事权利人的角度认定,认为他们作为消费者或一般民事权利人享有接受合格的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也享有请求救济、获得赔偿等程序性权利。这些规范的一个显著不足就是没有从防治、预防的角度对室内装修污染行为进行规定,也没有考虑到室内装修污染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侵权所应适用的特殊程序之规定。
2、地方立法匮乏也是造成室内装修污染泛滥而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原因之一。国家立法中没有专门关于室内装修污染的规定,这就需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的规范来针对性的规制这种现象。然而,由于室内装修污染本身是一种较新的社会现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同时,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也导致了室内装修污染问题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目前主要是上海、北京、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对室内装修污染问题进行了规制,而其他地方相关立法却呈现空白,无法解决当地发生的装修污染问题。同时,已经制定的这些地方立法也只是对室内装修活动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也不能起到全面防治的作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