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级基金法的不足之处
超级基金实施以来了褒贬不一,其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了的问题受到了公众的严厉批评,来自没过经济学界的批评最为激烈,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教授等经济学家斥为“愚蠢的超级基金”。这问题主要体现在:
1.资金严重缺乏而且资金投入使用的回收情况差
EPA已判定了1245处需要进行紧急净化的地区,美国技术评价局判定有1万处必须净化的地区,会计检查院判定有40多万处需要净化的有害废物堆积地。 一般认为净化一个地区需要花15年时间和三千至五千万美元的投入,假设一个地区的平均净化费用需要4千万美元,那么EPA己判定的1245处需要进行紧急净化的地区就需要498亿美元,1万处则需要4千亿美元,因此,可见超级基金的缺口仍然很大,远不能满足清理的需求。同时己投入治理的超级资金回收状况还很不尽如人息。自超级基金实施以来到1998年,EPA己投入160亿美元用于超级基金项目,其中50亿美元资金EPA己确认不可能收回,在剩余的110亿美元中,有责任各方仅同意支付24亿美元。
2.对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
从基金的来源上看,基金的征收方式对大企业不公平。化学和石化企业还有其他产业中某些大企业不得不支付超级基金的税收,而不论他们是否曾经污染过某个地方。生产者被收税支付超级基金,意味着这些税收对以清洁方式经营的企业没有激励性,它挫伤了大企业的积极性。从超级基金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来看,超级基金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追溯的效力,确立了长达20年的诉讼时效,给中小企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有关的企业常常处于疲于应付诉讼的状态,反而延缓了清理污染区的建设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3.严格责任阻碍了污染土地的开发利用
褐色地块是搬迁的业主所污染和遗弃的,不应由后来的开发者一并承担清除费用,除非有人愿息冒险去购买这些污染的地块并有足够的财力对其进行勘察和清洁并应付日后随时可能引起的环境侵权索赔,否则这些土地将永远闲置。而政府对于这些地块的开发利用而给予开发利用者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对于大多企业来说得不偿失。这就严重阻碍了这些企业的治理开发再利用,事实上这种情况是广泛存在的,因无人问津,久而久之这些地块上的污染逐渐演变得更加严重,成了真正的“棕色地块”。
4.EPA的权力过大,缺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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