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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原则是土地制度建设的根本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制度建设中,忽视了有关社会主体的相对独立的利益问题;甚至刻意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多数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制度就缺乏正当性,很难得到社会特别是利益相关者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
  
  三、如何在土地制度建设中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的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7]在土地管理中,国家应当通过完善土地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来协调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
  
  而在制度完善过程中,必须把利益平衡原则作为制度建设的根本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平衡个人、集体和国家等不同主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利益、精神利益等各种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和保障和谐稳定的利益格局,进而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一)要自觉地把利益平衡原则作为土地制度建设的根本原则
  
  既然社会各有关主体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那么,我们在设计制度时,就要充分考虑并注意保护社会各有关主体的经济利益,就要在社会各有关主体之间,进行严肃认真的“利益平衡”。在立法的过程中,就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
  
  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在土地制度建设时,要进行周密的利益分析或衡量;
  
  2.土地制度的设计阶段,要合理地平衡各有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3.要通过民主立法,坚决防止制度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发生;
  
  4.要自觉地把利益平衡原则作为土地制度建设的根本原则,并坚决贯彻始终。
  
  (二)在制度建设中科学把握利益平衡原则的具体要求
  
  1.要有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的自觉性
  
  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决策,是制度能够得到遵守,并长期得到坚持的根本保证。例如,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上,就要把两者之间的关系平衡好;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其背后蕴藏了深刻的利益关系,不得不重视利益平衡;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分歧甚至矛盾冲突,绝不能忘记利益平衡。决策层只有认识到利益平衡问题极端重要性,真正透视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利益问题,才有可能去合理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问题。这是科学决策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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