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村环境政策研究

  
  由此,根据以上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近年来的农村环境污染是加剧了。
  
  二、农村环境政策现状及形势
  
  虽然现有的环境政策特别是环境污染控制政策是在工业和城市污染的基础上建立的,但环境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也包含农村,希望制定的环境政策是系统而完整的,具有普适性。然而,由于农村和城市环境特点及造成环境问题的因素不同,现行的环境政策在农村的成效是有限的。首先,我国以行政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环境政策因为农村环境机构的缺失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特点而失去其可操作性。其次,对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了市场。引导性环境政策是通过一定的鼓励和激励性手段调动和发挥环境关系中各方主观能动性,引导其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引导性环境政策的顺利实施与否就要看政府是否公平配置了环境权和建立了利益驱动机制,并建立起对权利及权利行使预期受益的长期、稳定保护。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城市和农村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再次,环境补偿措施不到位,使农村居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减少。
  
  我国是在工业化和城市环境已经受到严重危害的情形下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政策原则,并制定了系统的环境政策,但环境政策在农村的可行性问题和政策成效还有待于实际工作的检验。农村环境状况至今仍旧在环境政策得以执行的前提下急剧恶化,这不能不说明我国现有的环境政策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有明显的不足。环境政策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执行,而农村环境机构的匮乏和环境要素保护职责权限的分割导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以及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都说明了应对现有农村环境政策进行创新的迫切性。
  
  三、农村环境政策的创新思路
  
  政策创新一般应遵循适应性增强和运行成本减少原则。基于我国农村特有的环境特征,我国农村环境政策体系创新还需遵循以下原则: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适合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家庭化、个人化特征;有利于农村乡镇机构的精简。我认为,创新农村环境政策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由政府管制性的环境政策向引导性的环境政策转变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外部原因是城市的污染转移和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内部原因是农村生产、生活活动。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生产生活单位日益细化,对大量而分散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是不可行的,这必然造成农村环境长久持续的破坏和污染。所以,政府管制性环境政策应向引导性环境政策转变,使农民自觉采取有利于环境的行为。现阶段,加强对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宣传,引导市场消费需求,一方面可以使农民自觉采取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就是引导性环境政策的成功范例。引导性环境政策省去了政府对单个农民或农户的监督,从而节约了政策执行的成本,但是并不是说引导性环境政策就可以不要政府的参与,只是改变了政府的参与形式和参与阶段。一般来说,政府在引导性环境政策中承担的任务有:提高环境科学技术水平和改善环境信息获得手段,使农民获得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技术和快速获得必要的环境信息;实行环境宣传和环境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向社会提供环境信息,为社会公众监督创造条件;制定有关激励制度,使农民和相关企业资源参与到有利于环境的行动中并从中受益;公平有效配置环境初始权益。在农村适合的引导性环境政策有:绿色或有机食品标志;农村生产、生活废物的综合利用;农村经济结构及种养结构的调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