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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热爱的“黄松有”倒下了!!!

  
  回归正题。令我十分难过的是,为什么我们的“人民”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贪官“竞折腰”?

  
  更令人深思的是,据1月12日的新华网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每名官员卷走的资产高达1亿元人民币。外逃官员中甚至有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这样的高官。据诸多公开报道,许多出事的官员曾经多数出身“寒微”,也是经过多年的不懈奋斗才到达他们人生的顶点。像胡长清就是出生在湖南常德市黄土店镇一个贫寒农家,父亲早亡,系由嫂娘抚养成人的。1943年出生于贫瘠陕北吴堡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系1970年3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机制造专业的高材生,和1942年出生同是毕业于清华大学的胡锦涛总书记是校友,都是“寒门出贵子”的典型代表。黄松有也一样,据有关公开报道其成长经历也很贫苦,系出生在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但为什么他们一个个地都“出事”了?

  
  而且,更为有意思的是,诸多官员在落马后“忏悔”时,总是会说“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这能让我们该怎样痛苦地反思呢?“他们”是不是“逼着”我们应该“反思”:我们的党对普通党员的教育是极其成功的,唯独对这些身处高位的高级党员的“教育”是极不成功的?因为普通党员都很爱国,至今没有听说过有外逃的,只有这些身处“高层”的党员才会叛党、叛国。因此,我们难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国家会有那么多“外逃”官员,不是曾经一度说那边是如何如何的“水深火热”吗?我们的这些同胞们为什么却要义务反顾、前赴后继地“逃”离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至少对这些党员的“教育”是完全失败的。

  
  老实说,每当听到说有某党务官员或行政官员“出事”了,无论这些官员的“出事”是基于政治的、经济的或生活的等何种原因,或是出事官员的级别有多么的高,我都不屑于给予任何关注。但是,当我一听到“黄松有”法官出事了,而且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我顿时觉得这心“拔凉、拔凉的”,甚至有一种“天塌地陷”了的悲情。因为,我一贯天真地认为,党务官员与行政官员出事再多那都是皮毛小事,损不及我们的“根本”。只要以法院和法官为代表的司法系统不出事,我们的国家就依然不会有什么大的“风险”。不是有多少人都在津津乐道地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吗?现如今,最后一道“防线”被攻破了,不就等于我们的阵地被“腐败”这个“敌人”完全占领了吗?司法公正、社会公正还有何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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