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后京都时代中国能源法制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挑战之一:中国能源法制面临日益严峻的外部环境。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大国,西方舆论和发达国家政府已不满意仅限于“积极参与”的态度,虽然很多国家政府和专家对新兴国家能源消费的适度增长表示理解,但要求承诺减缓碳排放增长的具体目标的呼声日益强烈。由于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世界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围绕中国减排所引发的问题将不仅仅集中在环境领域,还将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能源利用的结构和效率、政治和外交、能源政策和能源法律制度、以及国家能源安全等领域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9]在“后京都时代”即将到来的背景下,中国一系列有关能源的法律制度必然修改,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生产和经营方式,这必将对中国能源法制的调整和变革带来极大压力。
  
  挑战之二:中国能源安全立法面临考验。“后京都时代”有可能将要承担的限排或减排义务,使中国不得不进行必要的能源结构调整和燃料替代,减少煤炭使用而更多依赖进口石油和天然气将会给我国带来严峻的能源安全挑战。应对能源安全问题,应构建法律、政策、经济、外交等多种制度和机制,制定能源安全立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我国能源安全立法而言,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在立法体系上,尚缺乏一部将能源安全和能源可持续利用纳入其中的综合性能源基本法;一些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等)尚未制定单行法;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能源立法也一直未能出台。在具体法律制度上,保障能源安全的能源预警机制、战略储备和企业能源商业储备制度、针对能源可持续发展和长期供应问题的能源规划制度也都还不健全。因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形势以及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能源市场,我国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建立相应制度以保证能源稳定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挑战之三:中国能源技术立法面临严峻挑战。中国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落后是造成能源效率较低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在推动能源技术发展方面,法律、法规和能效标准等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管制手段,既能迫使企业增加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又扩大了该技术的市场要求,因此它们能够比单纯的资金援助更有效地促进技术的创新与扩散。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已开始实施促进能源改革的法律和政策,有效的促进了其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保护其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这些国家还有可能进一步抬高进口产品的环保标准或能效标准,设立“绿色贸易壁垒”或采取征收国际碳税等措施,在国际贸易双边谈判当中也出现附加能效和环保条款、规定新义务的动向。这对我国产品能耗较高、增加值较低的制造业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会产生直接影响。[10]我国能源立法虽然对能源技术的创新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制度和措施,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国能源技术立法在强调低碳经济和能源技术革新的国际大趋势下也将面临严峻挑战。
  
  三、“后京都时代”中国能源法制的路径选择
  
  为迎接“后京都时代”的到来,我国亟需要将能源法制建设纳入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体系之中,为我国实现能源改革、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指明方向。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