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何鹏案的重大揭秘之四
——云南省高院与张重明律师的双簧戏
普通老年一兵
【全文】
【编者按:有人问我为何要对何鹏案件如此程度的“呐喊”,这是因为我与何鹏都有被“三抓三放”的共同命运。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也曾被当时的“军管”三次打成“反革命”,那是在没有法治的时代(请详见《永定门站(北京南站)站史回忆录》3~6部分)。我最长一次被关押的时间是一年半,比起何鹏的八年半,要幸运七年。
另外,我也对云南省高院一定要让何鹏之父承认何鹏有罪才能进行重审的心情,十分理解!因为我也曾经在某高级法院工作过,如果何鹏能够承认自己有罪(不管是何罪)这一案件就不会是冤假错案了。云南省高院,一可以免责(避免国家赔偿、也避免按赔偿法追责和追偿。)、二全院工作人员的已发奖金就可以保住不被扣缴、三可以将该案比照许霆案件的处理方法报请最高院核准,由最高院对该何鹏案负全责。这不就是三全其美的上上之策吗?这就是何鹏案件一定会落到现在这个结果的根本原因!!!因此,我认为云南省高院此次对何鹏案件的重审,就是云南省高院与张重明律师所表演的一场双簧戏!!!其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既减刑释放,又各方无责的”多赢“结局。”。〔摘自:《云南“许霆”出狱:无奈的幸运》一文〕
现在我可以对何鹏案件做一个预期,由于最高院对何鹏案件的直接介入,给何鹏案件的最后的合理解决增加了难度,何鹏案件要想真正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得到解决;要想使何鹏案件最后得到平反,还得需要一定的时日。我现在已经是近八十岁的老人了,如果能够在我八十岁到来之时,何鹏案件能够得到平反就是不错的事情了?耐心的等待、奋斗吧!】
对何鹏案的重大揭秘之四——云南省高院与张重明律师的双簧戏
关于云南何鹏案件的三抓三放已经走完了全程的今天,我在今天也与何鹏父子通了电话,祝贺他们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胜利。现在我们可以对这第三放的来龙去脉,揭露在世人面前了:此时还要从揭秘之三接着说起。
1、2009年4月16日明德民商法研习社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会召开了“何鹏案研讨会”后,何建贵在离京之前把我约到北京西站地区刘晓原律师事务所的所在地,有如下一段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