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
卞建林;李晶
【摘要】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具有天然的内在契合,审判公开是媒体监督有效实现的前提,而媒体监督亦能反作用于审判公开,促进审判公开的深化。在司法实践中,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的异化现象——媒体审判往往制约法院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妨碍当事人利益的切实维护。分析媒体审判的成因进而提出妥善解决之道自当是重塑传媒与司法和谐关系的应然选择。
【关键词】媒体监督;审判公开;媒体审判
【全文】
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不仅为我国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审判公开,这一体现现代民主政治的诉讼基本原则,亦反映了法治国家对于司法民主、公正、权威的深切诉求。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存在何种内在契合,二者产生的异化现象如何予以厘清消除,本文将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的内涵
(一)媒体监督
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传媒载体对某一行为、事件以及现象等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或评论,以期使这些行为、事件以及现象接受公众的监察与督促。新闻媒体对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渎职侵权、贪污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披露或者抨击是媒体监督的主要内容。由于大众传媒发展迅猛以及公众对媒体关注的日益提升,媒体早已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传播机构,更是重要的民意表达介质,媒体监督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实现途径并对舆论监督具有重大甚至决定性的影响。媒体监督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媒体监督是法治国家建设民主政治的内在需求。民主政治意味着公民对政治的有效参与和对国家的有效管理,公民实现参与、管理的方式除通过行使选举权外,行使监督权亦为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但是,公民如若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监督的话无疑将面临诸多困境,媒体的出现和介入恰好为监督权的行使提供良好、便利的平台。因此,建设民主政治,实现公众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和管理,必须首先保证媒体能够自由地、不受无理约束地通过对政府决策、行政行为的客观报道与评论来表达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违法违纪事件的深刻揭露与抨击来展示公民对相关责任人员要求追究和制裁的决心。媒体监督的实现程度,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程度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