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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迟延判决的背后是否有暗箱?——评网民发帖被捕案

法院迟延判决的背后是否有暗箱?——评网民发帖被捕案


谭敏涛


【全文】
  
  福建三网民发帖被指控诬告陷害犯罪,案件超过审判期限后,却未见法院判决及时下达,人被违法羁押,但法院就是不下判决,相关各方三缄其口,不予置评,律师声嘶力竭的呐喊也收效甚微。为何,一个基层马尾区法院就敢于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迟迟不下判决,而且在民众的吁请下还不见动静,到底是谁在背后指使法官或是法院公然违法,到底是谁给了法院这样的胆量?我在《法院为什么敢于以内部文件对抗国家法律?》一文中阐述了法院敢于明目张胆违法的缘由,而今,又见法院违法,想必,法院违法的成本比咱普通人要低得多,要不怎么总见其违法的身影。而且,法院违法的背后也绝不是主审法官有这样的胆量,任凭一位法官的胆量大,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下违法之裁判。何以马尾区法院有了这般气魄,而且主审法官却总是避而不谈。

  
  按照法院内部的规章,案件超期要受处罚,而且还影响奖金发放,再者,评优的资格都可能被取消,如果不是万般疑难案件,法官都会在临近超期的最后几天将案件放出去。如果真的需要延期审理,那之前向院上申请也是必然。但是,在网民发帖被捕案中,申请延期在最后竟被用上,我们见到马尾区法院在庭审之后向高院申请延期,而且还被批准。法院审是审了,但我就是不想或是不敢下判决,看你当事人怎么办?你申诉吧,这可能是上级的指示,你找媒体倾诉吧,媒体可能不愿意报道,你网上发帖吧,发帖之后还不见相应的处理,这其实就是我们的司法悖论,因为没有相应的机制在监督法院。我们虽然每年可以见到最高院的公报通过率屡创新低,但是,公报通过率低归低,这对司法提升公信力的愿望和努力却影响甚微。

  
  我们祈求的是“网民发帖被捕案”给予公众一个明确的指示,网络监督的界限在哪里?但——这——却成了一种奢望??因为法院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也既是公然违法,因为最高院要求:严禁滥用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改变管辖等方式变相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既然刑诉法规定了可以向高院申请延期审理,那马尾区法院就申请延期,这样,审判期限被推迟一月之后;又到判决下达期限了,不是还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吗?但是国家法律只规定了检察院有建议补充侦查的权利,未予规定法院有何权利,想必我们的立法者也认为:法院当然会及时判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怎么还会自己建议检察院收回起诉呢,法院直接判被告人无罪就是,何必为检察院着想?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法院建议检察院收回起诉——要不你们检察院给法院提个建议,说要补充侦查,然后法院再予以同意,你看,这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而且案件的审理期限又可以重新计算,这就为法院迟延判决做了最好的铺垫,因为我们的司法已经沦为了行政权的附庸,不是行政领导还没想好判决结果,就是谁都不敢违法下判决?因为,一旦判决下达,被公众口诛笔伐时,那可是要担责甚或被自愿辞职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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