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节后,何鹏的父母和以往一样又去了北京,在得知许霆案将在3月31日重审再次开庭,便又从北京赶回来赶去广州参与旁听,并在此时接受媒体的采访,至此时过境迁的何鹏案受到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自此后,何鹏的父母向各级信访部门、各级法院直至最高院的申诉始终都没有停止过,但是,屡屡都遭到了所有单位的拒绝。】
七、2009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這也是十七大部署開展新一輪司法改革以來,首個公布具體改革綱要的相關單位。蔣惠嶺2009年3月5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为此何鹏案有了一线生机!!!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
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
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