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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论下因第三人的原因违约问题研究

【作者简介】
王立兵,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注释】王利明.违约责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2.
梁慧星.关于中国统一合同法草案第三稿.法学前沿(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7,194.
彭赛红.论债务人之履行辅助人责任.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2).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700.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六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72.
侯雪.对于履行辅助人理解之几点探讨.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2).
梁慧星.梁慧星讲授合同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川新出内(98)字第174号,150,151.转引自前引,701.
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603-605.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合同法解释与适用(上册).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500.
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104.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563.
谢君.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研究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8,23-24.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76.
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54.
刘运兰.论第三人侵害债权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8,32.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743.
张新宝.侵权行为法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65-166.
尽管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由此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但该规定突破《合同法》第73条“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的立法本意,有违法之嫌;在存在多个债权人时,有违债权平等原理;且造成合同保全制度体系的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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