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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看似圆满的制度设计却隐藏着一些不公与歧视。奖学金制度的推行,是国家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更多学子努力提高科研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多人才。但是此时的奖学金性质不再是公费制下国家出钱培养公费生了,在奖学金制度之下无论保送生还是统招生是平等的。但是保送生制度的存在使的缺乏保障感的保送生不得不在原来的制度思维下侵占奖学金制下的奖学金,并演变为奖学金下的新的“圈地运动”,将一部分奖学金固定的给与保送生。这难道不是新旧制度冲突的结果吗?

  
  此外奖学金制度在保送生制度的存在下,可能难以实现其良好目的。由于保送生挤占了部分奖学金,使统招生的利益实现受损,积极性必定受到打击,由于成绩及参选条件的不同,还会在统招生心中激起受歧视的感觉,动力会更加不足。当然除了国家奖学金外还存在社会奖学金来弥补统招生不能参评奖学金的缺憾,但是这部分奖学金实在是杯水车薪,其他的保障制度更是有名无实。

  
  如前文所述,为了保障保送生的利益,保障其能选定奖学金,在制度设计上就提前将一部分统招生的参选资格排除在外,不用细说,见解剥夺少数人的利益来达到其他目的是欠妥的。对于统招生而言,参评奖学金的机会不应给与过多的限制,过多的限制既不是奖学金制度的目的,也不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目的。从法学的角度讲,参评奖学金的机会其实是基于研究生身份派生的一种民事资格。这种资格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用高校或者学院的简单规定予以剥夺令人难以想得通。可能也只有被剥夺了资格的学生心理的无助与无奈的辛酸才能真正感受这种不公。

  
  为了避免保送研究生与保送机构跟统招生争抢国家奖学金,与其为了保证保送生的权益而侵害统招生的利益,不如正视该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实现基本的公正。目前废除保送制度是缺乏理性的,回到公费制度又是发展的倒退。可行的方案之一就是有由国家拿出专门的资金培养保送生,就像公派留学生由国家买单一样。这也是国家推行保送生制度应该支付的成本,何况拿出那么一小块蛋糕让众人分食呢?

  
  面对目前的奖学金制度,笔者觉得保送生的权利要有专门的资金来予以保证,而不是用通过设置障碍来剥夺少数学子奖学金评定资格来满足保送制度的需要,若出现这样的悲哀,多数上是由政府制度设置的不周全所致。

  
  奖学金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公平,教育公证,教育平等的体现,是党和国家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体现,是党和政府再教育组织能力、组织方法的提高与创新,是建设社会和谐社会重大举措。希望奖学金制度能够真正实现其激励学习,鼓励创造,培养人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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