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侯先锋
【全文】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已经进行了两三年的试点工作了,到目前为止奖学金制度已经在绝大多数高校推广了。运行多年的公费研究生即将寿终正寝,在这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既体现了新制度的优越性,又保留了旧制度的残余。新的奖学金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如一个硬币的两面,既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的影响。
目前奖学金制度改革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受旧有制度残余的影响,这种影响直接表现为旧的财政教育支出仍然作为新的奖学金制度资金来源。众所周知,在公费研究生制度下,存在保送生制度,所谓保送生制度就是由各高校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读研或者读博,被保送上的研究生享受国家公费待遇,就是由国家出钱培养。被保送的学生是被国家认可,重点培养的人才,享受公费无可厚非。但是新的奖学金制度改革,是将原来用于支持公费研究生的钱拿来作为激励鼓励研究生的奖学金政策,并不专门针对保送学生,而是一视同仁。进行这样的改革,看上去公平,比原来的公费制度在形式上更加具有人性化。但是别忘了,奖学金制度改革的同时,保送生制度依然存在,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其结果将会不可避免的与现行奖学金制度发生冲突。保送生制度的前提是公费制的存在,奖学金制度的推行实际上将公费制度推向消亡,保送生国家培养的初衷将会随着奖学金制度的出台而慢慢消失。从而就会将保送生以平等竞争奖学金的名义加入奖学金评定队伍中来。保送生的利益或者权益是否会因为公平竞争奖学金而受到损害呢(国家培养学习费用有保障,评奖学金可能落选)?实践的结果告诉我们,保送生的权益是不会受到损害的。
近两年的奖学金制度身体的实践证明,对于保送生的权益是可以利用制度构建来保障的。多数学校的奖学金一般一年半评一次,也就是三个学期后开始第二次评选。早在入学之时,保送生尤其是高校本校的保送生对考试要去相比与统招生要简单得多,成绩却科科优秀,也就意味着在入学之始就为其预留了奖学金名额,最低保证拿到二等奖学金。等到了第二次评定之时,为了能够是保送生的利益不至于受到太大的影响,在奖学金评定政策上会给与其优先考虑;同时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送生万无一失的拿到奖学金,还需要在制度上做些文章,就是在制定政策时增加一些限制条件,最多的就是用英语成绩要求来加以限定,达不到学校或者学院的要求就会被排除到奖学金评定资格之外。这样一来,由于政策照顾,保送生英语等成绩在入学之初就是优秀,评上奖学金的压力自然会减轻。最后就实现了保送生由国家拿钱来培养的目的,同时还不会给国家增加更多的压力,达到了一举两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