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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本意”你其实没懂——就“律师造假门”事件回应正义网博友

  
  3、民众能不能被误导,不是从我们这些法律学人的看法上得知,更不是问过我们这些学法之人后得知,例如,问问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多数认为中青报的那篇文章是在污蔑律师,现实中的律师当然不全是那样,但是,这篇中青报的文章让普通民众看过后,他们会怎么想呢?——果然呀,律师就是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掮客,能颠倒黑白,只要给钱,什么事情都敢做,这样的认知,我想,在普通民众中不在少数。媒体已经给民众传达了这种认识,之后再想改变的几率是有,但却很渺茫,因为这种惯有的思维加上媒体的进一步抹杀,对律师这个群体的损伤要远远大于律师自身的行为不当。我们更不能祈求民众一直关注中青报的报道,期待中青报将此事澄清,况且,从中青报之后的后续中看,中青报远远没有认清原文对中国律师界的伤害,既然没有认清,那不道歉的可能就有,那进一步固化民众的认识就已经成为可能,这样,还怎么没有误导民众呢?

  
  4、在刑事案件中,民众可能认为有律师才对,对于你说的理由,我亦表示认同,律师不是公家人,肯定不会和国家司法机关站在一起,在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了律师后,律师当然会尽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出庭率又有多少呢?从2006年以来,陕西省律师的刑辩出庭率一直急剧下降,2006年,陕西省律师平均每年受委托进行刑事辩护的,已经从03年的1.56件下降到1.16件。也就是说,平均一位律师一年接受的刑事案件只有一件左右。在全国其他地方,刑事案件的律师出庭率低业已成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的瓶颈。从我国近期披露的冤假错案中,我们或许更可以知晓,律师的权利受限,必将产生冤假错案的几率远远增大。当然有一部分民众不会认为犯罪嫌疑人令人发指的罪行就否定律师的辩护,但是,从我们之前的打黑行动中,到底有多少民众认可赵长青和周立太律师的辩护呢?我想,认可的多是公众人士,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否定律师代理的居多。媒体的一再呼吁,有时都难以改变网民的谩骂。这种现实也警示我们:真正的民众是谁?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是怎么认为律师为涉黑案犯罪嫌疑人辩护的,这些,才是我们应予考量的民众意见。

  
  5、律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我想,这和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北京,民众对律师的评价就高于西部地区,多数人在遇到纠纷后也会想到律师。律师集中于大城市也就成为必然,因为大城市可以保障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在中小城市,不是这里缺少律师,我想,这里首先缺少法律市场,律师身在其中无用之地,当然少之又少的几率就大增,这也就为律师集中于大城市做了注脚。没人在幸福的时候想起律师,这个体面的行业,我想,光鲜背后的辛酸恐怕只有内行人知晓。因为,生存对每个行业都是第一,但是,在律师行业,青年律师的生存却困扰着他们,当律师行业后继无人之际,我想,这才促使我们担忧?中国律师行业的明天会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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