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宪法:从政治法到治政法

  

  总之,将宪法作为治政法而不是政治法,意味着宪法之重不在于“政”与“政治”,而在于“治”与“治政”,这既尊重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共性,坚持了宪法的法律性;又突出了宪法与其它法律的不同之处,强调了宪法的根本法属性;还鲜明地贯彻了法治的精神与主题—虽然法治之基在“法”,但法治之要在“治”,在于治政、治权,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法律首先是宪法,最关键的也是宪法,法治首先是宪治,最核心的也是宪治。


  

  (二)将宪法作为治政法有利于民主与民治


  

  在法学和政治学中,民主、人民主权等字眼随处可见。民主涵义丰富,如有国体意义上的民主、政体意义上的民主、生活作风上的民主等;领域广泛,如有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政党民主、人民民主等说法;内容充实,如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说法。与民主包罗万象不同,人民主权通俗地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人民是国家与政府的主人。虽然没有“民主”与“人民主权”出现的频率高,但“民治”并非一个新鲜词汇,林肯关于“民有民治民享”的说法广为人知。民治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与民主更关注性质与归属不同,民治更强调操作与过程。一些国家的宪法上不乏民主内容,但落实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充分考虑与安排民治,甚至把民主视为国家对民众的恩赐。至于被普遍载入各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在各国的实际命运却大不相同,原因之一在于宪法有没有被作为治政法、民治有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如果说人民主权主要是在国体意义上体现民主的话,那么民治则侧重在政体意义上反映民主。民治不仅坚持了人民主权原则,而且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由之路。


  

  将宪法作为治政法有利于民主与民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弘扬了民主与民治的精神。在严格意义上,民治并非民主政治的简称,而是一个比民主政治更为宽泛的概念,即民治不局限于政治领域,而是涉及到所有领域。当然,政治领域为民治所格外关注,是民治的重心所在。宪法治理政治,归根到底是人民治理政治,人民是政治的主人;宪法治理的是政治,而不是人民;人民需要的是治政与自治,即管理政府与自己管理自己;宪法限制的是政权与政府,保障的是民治与自治;宪法是民治法,而不是治民法。由此不难理解一些国家的宪法不直接规定公民的义务,而只是规定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产生、运转的原则、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权限等;同样不难理解一些国家的宪法以禁止性规则规定公民权利,直接针对政府,要求政府“不得”侵犯公民权利。


  

  将宪法作为治政法有利于民主与民治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民主与民治提供了更加安全的空间。民主与民治的主要侵害者是政府。而驯服政府、控制政府,正是作为治政法的宪法之天职。“在传统上,西方宪政思想的突出主题是要设计一些政治制度来限制政治权力的行使。”[39]宪法控制政府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为政府权力设定界限。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提及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这一宪章成为英语世界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大宪章》出现之前,国王握有法律的权力,甚至可以说,国王就是法律。但有了《大宪章》之后,国王必须承认他也得服从于这一法律。《大宪章》本身并不是具有多少民主内容的文件,但它给王权的范围立下了界标,肯定了个人所应享受的人身权和民事权,从而表明这种为权力勘定范围的工作只能由法律来完成。”[40]《自由大宪章》被认为是“颇类于近代的宪法或根本法”的“最著之例”,[41]其为权力勘定范围影响深远。如有学者认为,英国宪政史因《自由大宪章》而展开,围绕《自由大宪章》而成就,《自由大宪章》是人类自由政治文明史上的第一盏导向灯塔,从被点亮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熄灭过。[42]作为治政法的宪法,通过设定政府权力的界限,有利于防止政府权力任意而为,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政府侵害民主与民治的可能。


  

  将宪法作为治政法有利于民主与民治的再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民主与民治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作为治政法的宪法的一个基本理念是“有限政府”。路易斯·亨金一语中的:“宪政的含义是有限政府。”[43]有限政府的实质是政府权力有限,这既表现在静态的权力存在范围上,也体现在动态的权力运行界限上。作为治政法的宪法,既限制权力的存在范围,严防权力的集中与扩张;又规定权力的运行原则与程序,严防权利的滥用与越轨。通俗地说,民治与官治相对立,互为消长。黑格尔曾经说过:“一般来说,民主政体的宪法,给了伟大政治人物最大的发展机会;因为它不但容许个人方面表现他们的才能,而且督促他们运用那些才能来为公众谋利益。”[44]作为治政法的宪法对有限政府的立场,客观上为民众、为民主、为民治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因为它不仅直接压缩了政府权力的空间,而且始终主张政府权力来自于民、用之于民。概言之,民主呼唤民治,民治重在治政,治政要求法律相伴,将宪法作为治政法体现了民主与民治的要求,也是保障民主与民治之所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