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采用哪一种立法模式,都有一定难度。“公法与私法是一回事,而在一部法律中既有公法又有私法则是另外一回事。”[9]较为理想的结果是,既尽可能照顾学理上的公私法理论,又遵循经济规律符合法律逻辑;便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各方面的掌握。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的最终处分,还要服从于确定的法律体系整体架构。
(二)重视经济行业法律规范对现实和理论的意义
法学理论界应当重视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积极深入研究,这项工作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首先,对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的研究,将带动各方面的实际工作。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直接面对经济和司法实践,它与各部门法关系的准确定位,立法模式的科学化等研究成果,都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首先,研究成果能够使行政机关自觉遵循经济法律规律,科学立法、执法。其次,研究成果能够使各类规范有序结合,发挥法的预见性功能,促进商事主体自觉守法、用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妨碍社会利益。最后,研究成果能够使得经济法律关系更清晰、效力层次更分明,有助于司法人员提高对经济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准确性。
其次,展开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的研究,将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繁杂的经济行业法律规范,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时代的发展,要求法学变换思维方式解决新的问题。如果我们局限于200年前的范围,无视当代经济发展的现实,或者只关注少数热点问题,孤立地将其嵌入部门法,难免显得偏颇或者支离破碎。目前,一是对国民经济各个经济行业规范缺乏整体性纳入和全面性认识,二是没有看到商事主体的最重要权利生产经营服务权,这两点可说是经济法和商法研究的缺憾。法学家应当对经济行业法律规范有一个通盘的、彻底的研究,寻求与传统理论的共性,将其合理纳入法律体系,形成中国和时代的特色。这无疑对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以及行政法学的研究,都具有挑战意义。
最后,利用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的研究成果,能为培养实用法律人才提供条件。当代社会需要大量法律人才,但是并非需要知识结构千篇一律、对具体状况具体规则并不熟悉、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对于经济行业,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商事主体单位,更需要的是既精通法学理论知识,又懂得相应行业基本法律规范,对行业基本状况略有了解,并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成型人才。就经济行业法律规范来说,按产业行业可以开设众多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共同协商选择。如果法院、用人单位和有相应志愿的学生,就经济行业法律规范和实务,联合开展案例、模拟、诊所式教育,相信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我们相信,对经济行业法律规范的理论关注和深入研究,必将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