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制度保障
朱晓勤
【摘要】制度创新是节水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实现建设节水型城市的目标需要健全和完善如下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水价,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鼓励多元化投资以及完善激励和优惠措施。
【关键词】节水型城市;制度创新
【全文】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保障。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笔者受S市政府的委托主持编制了《S市节水型示范城市建设规划》。S市境内没有大的河流,全市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量的80%以上靠外来客水供给,人均地表水资源占有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数的8.44%,属于贫水区。而作为一座新兴的外向型工贸旅游港口城市,S市在全省属于经济发达区,市内高耗水的企业数量较多。随着人口增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会进一步增加,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在S市将会日益突出。在供水总量增加潜力有限的前提下,建设节水型城市,节约用水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解决S市水资源紧缺问题,实现S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的必由之路。
制度创新是节水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笔者根据S市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内其它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认为要实现建设节水型城市的目标需要制定一部诸如《S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此类的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在该文件中健全和完善如下制度:
一、理顺管理体制
(一)明确主管部门
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前提是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目前,S市水资源管理、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环境管理等水管理职能由不同部门来行使,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S市虽然早就成立了市节水办公室,但目前挂靠市供水公司,实际上未曾开展工作,有名无实。
建议S市设立一个独立的节水办公室,赋予其明确的行政管理职权,由其负责并协调本市节水管理工作,并能够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如水利、环保、规划、建设、物价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作为S市节水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S市节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市节水型城市建设进行组织、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分离政府公共管理和经营管理职能
逐步将水务市场监督管理与水务经营相分离,整合政府涉水各管理部门,统一资源、环境管理和水务市场监管;推进供水、配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等公共服务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完善特许经营机制,建立水务市场化经营管理体制。具体设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