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小标的大权利

  
  但是,我差的不是钱,是权利;我要的不是钱,是权利。小标的,映射的是大权利;小标的,代表的是大权利。标的虽小,权利很大。因为标的小,因为起诉难,就轻言放弃,灰心而退,不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所作所为,不是作为一个法律已经赋予了神圣权利的享有者的所作所为,更不是作为一个读了、教了、用了这么多年法律的法律人的所作所为。因此,我必须责无旁贷地选择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面对起诉难、不立案的现代诉讼风险,义无反顾地走进我尚残存着一丝维权希望的人民法院,严肃而庄严地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坚决誓死捍卫我的国家的法律赋予我的神圣的权利。这是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对法律所应尽的义务,对权利所应尽的义务,对我所在的国家所应尽的责任!

  
  正如日本一代民法宗师我妻荣先生所言,现代私法,受近代自由主义法的思想,试图通过赋予特定的个人以权利,命令他人都要尊重这种权利来维持私法秩序。人类在社会共同生活中,为追求幸福,谋求向上发展,在确认自己人格尊严的同时,在身份与财产关系上,以垄断地享受种种利益为必要。因此,国家——作为人类为社会共同生活的向上发展而组织起来的团体的当然归结——对个人,是必须保障这种社会利益的垄断性享受的。对此,近代国家不单是以一般的——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享受——认定义务的方法,而且还进一步地采取了将特定人的垄断性的利益享受承认为该人的权利的态度。这就是私权。

  
  私权是人的“精神生命”,这一精神生命是无价的,是任何有形的物质财富难以衡量的。标的额度大小,不是权利有无的根据,也不是权利大小的标准。标的可有大小之别、多少之差,但权利却本无所谓大小。任何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任何人的任何权利,都是神圣的、庄严的、珍贵的。只是当权利和标的扯在一起时,又仿佛总是被用作可以称量轻重的有形物品,硬要区分出权利的大和小。其实,亿万标的债权和元角分债权,都是债权,都是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是民法所高调张扬和坚决捍卫的人民私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权利都是大权利,权利之大,大到人人都不应去妨碍、蚕食、侵扰,大到人人都应去尊重、敬畏和斗争,大到法律也不得不去保护、国家也不得不去捍卫!代表国家运行法律的司法机关,有义务去保护和捍卫人民的私权。不管是特大标的额之权利,还是八毛一块标的之权利,国家应一视同仁地平等尊重、平等保护。因为,这不仅仅是八毛一块,而是掌握在人民手中的神圣权利。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