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究竟1216最高法最高检两院司法解释的重大意义何在

  
  ⑿2008年春节后,何鹏的父母和以往一样又去了北京,在得知许霆案将在3月31日重审再次开庭,便又从北京赶回来赶去广州参与旁听,并在此时接受媒体的采访,至此时过境迁的何鹏案受到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自此后,何鹏的父母向各级信访部门、各级法院直至最高院的申诉始终都没有停止过,但是,屡屡都遭到了所有单位的拒绝。

  
  ⒀2009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这也是十七大部署开展新一轮司法改革以来,首个公布具体改革纲要的相关单位。

  
  ⒁蒋惠岭2009年3月5日向本报记者响应,作为一个改革方向,其具体实施将会有细致的操作过程。蒋惠岭还透露,备受关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将于近期正式出台,他没有透露具体内容,仅表示“当中对管理主体、程序、标准和社会救助的关系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案例】

  
  许霆案:从无期到获刑五年

  
  曾轰动一时的许霆案,前后两次判决存在巨大差异。许霆因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提取了17万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1年3月2日,“云南许霆”何鹏持账面余额仅10元的银行借记卡分别从9台ATM机上取款221次,共计42.97万元。次年7月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当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驳回何鹏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述两起案件的量刑程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⒂2009年4月16日明德民商法研习社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会邀请在京法律专家召开了“何鹏案”法律研讨会(即:博士论坛之“何鹏案”专题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经济法律专家李开发研究员、著名律师李肖霖先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界融、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律师、著名律师张宏政、许霆案上诉律师郭向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姚海放博士、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朱巍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海桥博士、中科院力学研究所朱如曾教授、著名网络法律评论家老兵、以及何鹏的父亲何建贵和何鹏案律师姚永安也参会讨论,另外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组和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杂志等媒体也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社长朱巍主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